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2-09-21 11:10

遗失声明

南充吉峰车辆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南充吉峰车辆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南充市顺庆区潆溪街道办事处杨家桥村10Y-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南顺国用(2013)第00007号,用途:商业,面积:2105.23)和位于南充市顺庆区潆溪镇杨家桥村A-19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南顺国用(2011)第01159号,用途:商业,面积:7867.25)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证书作废。如有异议,需在本声明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南充市顺庆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

地址:顺庆区双塔街13号顺庆区政务服务中心3

电话:0817-2108266

特此声明。

声明人:南充吉峰车辆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202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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