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五)——强制消费遭投诉 涉事影院被调查

发布时间:2024-03-14 14:28

【案情简介】

近日,舞凤消委分会接到群众投诉称,在顺庆区某影院购买了3D电影票,但是观影之前影院工作人员称没有免费的3D眼镜向其提供,必须另外再付费购买新的3D眼镜,投诉人认为该要求不合理,并向消委会提供了现场拍摄影院工作人员强制销售3D眼镜的视频证据。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舞凤消委会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前往影院对该投诉进行现场核实,该影院负责人承认视频证据的真实性,投诉内容属实。经查,因该电影院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3D眼镜,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商家对该影院予以立案调查。

【案件评析】

3D眼镜是观看3D影片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提供3D眼镜是观影服务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消费者按照3D电影的票价购买了观影服务,影院经营者就应当依约向消费者提供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包括向消费者提供3D眼镜等观影设施。影院自行将自身应当承担的服务义务拆分开来,转嫁给消费者,加重消费者负担,违背公平诚信,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本案中,商家虽然有建议消费者购买全新3D眼镜的店堂告示,且店内有免费的3D眼镜可向消费者提供,但是员工仍然对影院有免费3D眼镜的服务绝口不提,并强制向消费者销售付费眼镜,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的权益,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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