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六)——有奖销售产纠纷 违规店主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4-03-14 14:29

【案情简介】

2023年3月21日,消费者投诉称自己在某珠宝店使用刮刮乐抵用券购买黄金饰品,与商家产生消费纠纷,希望执法人员介入调解,要求商家退货退款。

【处理过程与结果】

接到投诉后,舞凤消委分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珠宝店利用礼品券进行有奖销售,但是未向消费者公示中奖概率等信息。检查时还发现礼品券上面印有“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的格式条款。经过执法人员耐心普法后,珠宝店对消费者进行全额退款并道歉,消费者表示满意,该投诉得以圆满解决。

此外,因商家违反《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经营者在有奖销售前,应当明确公布奖项种类、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开奖时间、开奖方式、奖金金额或者奖品价格、奖品品名、奖品种类、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兑奖时间、兑奖条件、兑奖方式、奖品交付方式、弃奖条件、主办方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得变更,不得附加条件不得影响兑奖,但有利于消费者的除外。”的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的格式条款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六项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不得作出含有下列内容的规定。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了警告处罚并罚款10000元。

【案例评析】

随着现在线下门店和线上经营一体化流行的大趋势,越来越多的实体门店都开始在“某个节假日活动”有奖销售活动促销,目的就是为了让门店生意越来越好。不少商家也会通过在店内抽奖、刮刮乐、砸金蛋等方式吸引消费者的关注,为门店引流。

在本案例中,珠宝店涉嫌未公示中奖概率进行有奖销售的行为,违反《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各经营主体要严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和准则,不能擅自制定霸王条款,触犯法律的高压线,必须守住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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