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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1130200875670XH/2023-0000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顺庆区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3-06-12

顺庆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时间:2023-06-12 | 来源:顺庆区交通运输局

事项类别

公开事项名称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主体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

公开形式

公开对象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基本信息

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三定方案

区交通运输局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

区分处理后发布

社会

咨询电话:0817-2224202、2222904

监督电话:0817-2667299

机构职能

局主要职责、局机关内设机构及职责分工、办公电话、传真,局下属单位办公电话、传真等

领导信息

领导姓名、工作职务、工作分工

机构设置

机构名称、机构职能

政务动态

政务要闻、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统计信息

政策文件

法律

法规

国家有关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建设市场管理、城乡客运、出租车行业、运输船舶、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交通战备、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全省有关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建设市场管
     理、城乡客运、出租车行业、运输船舶、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交通运输信息建设的地方性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7号)

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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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咨询电话:0817-2224202、2222904

监督电话:0817-2667299

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

国家部委和省政府有关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建设市场管理、城乡客运、出租车行业、运输船舶、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交通战备、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规章

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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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咨询电话:0817-2224202、2222904

监督电话:0817-2667299

交通概况

我区交通运输发展情况介绍

交通概括:全区交通运输发展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交办办〔2016〕189号)

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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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817-2224202、2222904

监督电话:0817-2667299

综合规划

交通运输建设规划

综合规划: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区域交通规划

专项规划:交通运输专项发展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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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解读

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制度背景、主要内容等解读文件

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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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政务动态

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要闻、媒体热点、视频播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区交通运输局

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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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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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817-2667299

建议提案复文公开

有关交通运输问题的人大、政协会议提案答复公开文件

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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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817-2667299

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服务指南(受理机构、申请方式、申请处理、收费等)、工作流程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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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咨询电话:0817-2224202、2222904

监督电话:0817-2667299

行政许可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
   文件审批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批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设置非公路标
   志审批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
   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
   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公路建筑控制
   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受理时间、办理结果、联系电话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路政大队;区地方海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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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咨询电话:0817-2224202、2222904

监督电话:0817-2667299

行政处罚

对船舶未按规定配备船员擅
   自航行,或者
     浮动设施未按
     规定配备掌握
     水上交通安全
     技能的船员擅
     自作业的处罚
     对船舶、浮动
     设施的所有人
     或者经营人指
     使、强令船员
     违章操作的处
     对未取得船舶
     污染损害责
     任、沉船打捞
     责任保险文书
     或者财务担保
     证明的处罚
     对船舶未持有
     有效的船舶检
     验证书、船舶
     国籍证书和其
     他法定证件擅
     自航行或者作
     业的处罚
     对伪造、涂
     改、变造、买
     卖,转借,冒
     用船舶检验证
     书,船输登记
     证书的处罚
     对未经考试合
     格并取得适任
     正书或者其他
     适任证件的人
     员楼自从事船
     的航行或操作
     的处罚
     对应当报废的
     船舶,浮动设施在内河航行
     或者作业的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悬挂国旗、标
     明船名、船箱
     港、载重线的;擅自进出内河港口、强行通过交通管制区、通航密
     集区、航行条
     件受限制区域
     或者禁航区
     的;载运或者
     拖带超重,超
     长、超高、超
     宽、半潜的物
     体,未申请或
     者未按照核定
     的航路,时间
     航行的处罚
     对船舶在内河
     航行、停泊或
     者作业,不道
     守航行、避让
     和显示信号规
     则的处罚
     对船舶不具备
     安全技术条件
     从事货物、旅
     客运输,或者
     超载运输货
     物、超定额运
     输旅客的处罚
     对在内河通航
     水域或者岸线
     上进行有关作
     业或者活动未
     经批准或者备
     案或者未设置
     标志、显示信
     号的处罚
     对从事危险货
     物运输的船舶,未编制危
     险货物事故应
     急预案或者未配备相应的应
     急救援设备和
     器材,或者船
     舶装卸、过驳
     危险货物或者
     载运危险货物
     进出港口未经
     海事管理机构
     同意的处罚
     对违反船舶、
     浮动设施遇险
     救助管理秩序
     的处罚
     对船员不依法
     履行救助义务
     或者肇事逃逸
     等行为的处罚
     对阻碍、妨碍
     内河交通事故
     调查取证,或
     者谎报、隐
     匿、毁灭证据
     的处罚
     对船舶、浮动
     设施发生内河
     交通事故的责
     任船员的处罚
     对渡口船舶未
     示明识别标
     志、载客定
     须、安全注意
     事项的处罚
     对违法从事水
     上交通、水路
     运输及服务,
     巷口生产经
     营,船舶设
     计、制造和维
     修,航道,港
     口建设和维护
     的生产经营单
     位,未建立健
     全安全管理制
     度,不具备经
     营、生产或者
     运行安全条
     件,未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未落实通航评估提出的安全防范措施的,擅自更换或者增加施工作业船舶,未按规定采取安全和防污染措施,雇佣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船舶和设施进行活动的处罚

对除渡船外的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船舶在非通航水域航行,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浮动设施的处罚

对渔业船舶非法载客和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处罚

对从事餐饮娱
     乐服务的水上
     设施擅自占用
     航道、港口岸
     线,不按照规
     定的停泊区域
     和停泊方式停
     泊的,未按规
     定配备防污设
     备,造成严重
     污染的,从事
     水上娱乐或者
     游乐的其他水
     上设施擅自在
     通航水域内从
     事经营活动的
     处罚
     对非法从事船
     舶设计、制造
     和维修的单位
     或者擅自超越
     资质等级承揽
     船舶设计、制
     造和维修的单
     位的处罚
     对在航道港口
     区域内新建、
     改建、扩建的
     工程项目,不
     符合航道、港
     口规划和航道
     技术标准的要
     求的处罚
     对与工程配套
     的水上交通安
     全设施、设备
     不与主体工程
     同时设计、同
     时施工、同时
     投入使用的处
     罚

对未妥善处理
     有碍航行和作
     业安全隐患并
     按照要求采取
     措施的处罚
     对港口、码
     头、装卸站、
     拆船单位以及
     从事船舶修
     造、打捞等作
     业活动的单位
     未按规定配备
     污染防治设
     施、设备和器
     材的处罚
     对向水体倾倒
     船舶垃圾或者
     排放船舶的残
     油、废油的;
     或未经作业地
     海事管理机构
     批准,船舶进
     行残油、含油
     污水、污染危
     害性货物残留
     物的接收作
     业,或者进行
     散装液体污染
     危害性货物的
     过驳作业的;或进行装载油
     类、污染危害
     性货物船舱的
     清洗作业,未
     向海事管理机
     构报告的等行
     为的处罚
     对船舶造成水
     污染事故的处
     罚
     对伪造、变造
     或者买卖船员
     服务簿、适任
     证书、培训合
     格证书的处罚
     对船员在船在
     岗期间未履行
     职责、饮酒或
     者服用国家管
     制药品等行为
     的处罚

对船长管理和
     指挥船舶时未
     履行职责的处
     对用人单位、
     船舶所有人违
     规招用船员和
     未履行船员职
     业保障义务的
     处罚
     对船员服务机
     构和船员用人
     单位未将招用
     或者管理的船
     员的有关情况
     定期报海事管
     理机构备案,
     船员服务机构
     在提供船员服
     务时,提供虚
     假信息,欺诈
     船员,在船员
     用人单位未与
     船员订立劳动
     合同的情况
     下,向船员用人单位提供船员的处罚

对船舶安全检
     查中拒绝、阻
     挠、弄虚作
     假;或未按处
     理意见纠正缺
     陷、采取措
     施;或应当申
     请复查而未申
     请;或涂改、
     故意损毁、伪
     造、变造、租
     借、骗取和冒
     用《船舶现场
     监督报告》
     《船旗国监督
     检查报告》等
     行为的处罚
     对以欺骗等不
     正当手段取得
     船舶识别号或
     未按规定取
     得、未在船体
     上永久标记或
     者粘贴船舶识
     别号的处罚

对隐瞒有关情
     况或者提供虚
     假材料,以欺
     骗或其他不正
     当手段取得水
     上水下活动许
     可证的处罚
     对水上水下活
     动未按规定申
     请发布航行警
     (通)告即实
     施或活动与航
     行警(通)告
     公告内容不符
     的处罚
     对游艇未按规
     定停泊或备案
     的处罚
     对未经安全条
     件审查,新
     建、改建、扩建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的处罚  

权力类型、权力名称、设立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程序、监督电话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体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路政大队;区地方海事处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

全文发布

社会

咨询电话:0817-2224202、2222904

监督电话:0817-2667299

建设管理

公路工程建设,桥梁建设

公路工程建设行业管理政策制度和通知公告;桥梁工程建设行业管理政策制度和通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区交通运输局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

全文发布

社会

咨询电话:0817-2224202、2222904

监督电话:0817-2667299

路桥管理与养护

公路、桥梁管理与养护行业管理政策制度和通知公告

区交通运输局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区政府网站

全文发布

社会

咨询电话:0817-2224202、2222904

监督电话:0817-266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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