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光荣院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项 目 名 称: 南充市顺庆区光荣院建设项目
送 审 单 位:南充市顺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法定代表人 :
(组织领导人):郑 毅
地 址:南充市顺庆区石油南路办公区
联 系 人: 廖红舜
电 话:0817-2222666
报 送 时 间:2023年0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制
南充市顺庆区光荣院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责任页
核定: 张军 (副教授)
审查: 任军 (副教授)
校核: 任军 (副教授)
项目负责人: 邱永旭 (教授)
编写人: 马祝敏 (博士)
编制单位:西华师范大学
现 状 照 片
南充市顺庆区光荣院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项目概况 |
位置 |
南充市顺庆区潆溪街道(余家坝村),中心地理坐标(106.04°E,30.88°N) | ||||||||||
建设内容 |
项目新建2栋5F公寓,总建筑面积9972.33 m2,配套水电、排水、道路、绿化、消防、通信、照明等设施,建成一个200张床位的光荣院。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总投资(万元) |
3000 | |||||||||
土建投资(万元) |
1700 |
占地面积(hm2) |
永久:0.67 | |||||||||
临时:0.13 | ||||||||||||
动工时间 |
2022年07月 |
完工时间 |
2023年06月 | |||||||||
土石方(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2945 |
2945 |
/ |
/ | |||||||||
取土场 |
/ | |||||||||||
弃土场 |
/ | |||||||||||
项目区概况 |
涉及重点防治区情况 |
嘉陵江下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地貌类型 |
平坝 | ||||||||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².a)] |
500 |
土壤容许流失量[t/(km².a)] |
500 | |||||||||
项目选址水土保持评价 |
项目选址不涉及湖库、河流两岸植物保护带,不涉及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项目位 于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选址无法避让,已优化方案,减少工程土石方量,截排水工程、拦挡工程的工程等级和防洪标准已提高一个等级,林草覆盖率提高了2%,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 |||||||||||
预测水土流失总量 |
29.27 t | |||||||||||
防治责任范围((hm2) |
0.80 | |||||||||||
防治标准等级及目标 |
防治标准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 ||||||||||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水土保持措施 |
(1)建构筑物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300 m3。 临时措施:密目网遮盖1000m2,布设于开挖裸露面。 (2)道路硬化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480 m3,雨水管网500m。 临时措施:洗车池1个,布设于场区进出口处,临时土质排水沟50m,布设于施工道路沿线。沉沙池1座,布设于项目区西北侧道路排水出口,砖砌结构,矩形断面,尺寸2m×1.5m×1m。 (3)景观绿化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97.5m3,表土回覆560m3,土地整治2135.14m2 植物措施:景观绿地面积2135.14m2,布置于绿化工程区全区,绿化设计主要采取灌草相搭配。 临时措施:密目网遮盖1500m2;布置于未及时绿化裸露地表。 (4)施工临建区 工程措施:表土回覆45m3,土地整治150m2;布设于需恢复植被区域。 植物措施:撒播草籽150m2,用于使用结束后植被恢复。 临时措施:彩条布覆盖150m2;布置于施工期裸露地表。 (5)施工营地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22.5m3,表土回覆45 m3,土地整治150m2(复耕75m2,复绿75m2);布设于需恢复植被及复耕区域。 植物措施:撒播草籽75m2,用于使用结束后植被恢复。 临时措施:临时土质排水沟20m,布设于施工营地区四周。 (6)临时堆土区 工程措施:表土回覆250m3。 植物措施:撒播草籽1000m2,用于使用结束后植被恢复。 临时措施:①临时土质排水沟50m,布设于临时堆土区东侧。②土袋拦挡20m,布设于临时堆土区四周。③密目网遮盖遮1000m2,布置于临时堆土表面。④沉沙池1座,布设于临时堆土区东南角排水出口,砖砌结构,矩形断面,尺寸1m×1 m×1m。 | |||||||||||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万元) |
工程措施 |
16.60 |
植物措施 |
10.39 | ||||||||
临时措施 |
12.37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1.04 | |||||||||
独立费用 |
建设管理费 |
0.11 | ||||||||||
水土保持监理费 |
0.14 | |||||||||||
设计费 |
2.00 | |||||||||||
验收费 |
1.00 | |||||||||||
总投资 |
43.65 | |||||||||||
编制单位 |
西华师范大学 |
建设单位 |
南充市顺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法人代表及电话 |
陈涛 138 9079 8811 |
法人代表及电话 |
郑毅 13808276270 | |||||||||
地址 |
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 |
地址 |
南充市顺庆区石油南路办公区 | |||||||||
邮编 |
637002 |
邮编 |
637000 | |||||||||
联系人及电话 |
邱永旭 18908206655 |
联系人及电话 |
廖红舜 13808278336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社会信用代码 |
12510000452189617W |
社会信用代码 |
11511302MB1728458M |
目 录
1综合说明 1
1.1 项目概况 1
1.2编制依据 3
1.3 设计水平年 4
1.4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4
1.5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4
1.6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5
1.7水土流失调查及预测结果 6
1.8 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成果 6
1.9 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 7
1.10 结论与建议 8
2 项目概况 9
2.1 项目组成及工程布置 9
2.2 施工组织 12
2.3 工程占地 14
2.4 土石方平衡 14
3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16
3.1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评价 16
3.2 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18
4水土流失分析 24
4.1水土流失现状 24
4.2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 25
4.3土壤流失量调查与预测 26
4.4 水土流失危害 32
5 水土保持措施 33
5.1防治区划 33
5.2措施总体布局 34
5.3 分区措施布设 34
6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37
6.1水土保持投资 37
6.2 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41
7 水土保持管理 43
7.1 组织管理 43
7.2 后续设计 44
7.3 水土保持工程监理 44
7.4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44
附表 45
附件: 52
附图 58
附表:
附表1:单价分析表
附件:
附件1:《南充市顺庆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南充市顺庆区光荣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顺发改行审〔2020〕 291 号)
附件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南顺发改行审[2020] 291号)
附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南府函[2022]23号
附件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区水系图
附图3:项目区土壤侵蚀分布图
附图4: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5:景观绿化图
附图6:分区措施总体布局图
1综合说明
1.1 项目概况
1.1.1 基本概况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顺庆区尚无优抚光荣院,通过本项目建设可解决该区优抚对象养老服务设施空缺问题。项目建成后,可满足优抚对象集中看护的需求,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同时,有利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增强养老事业的辐射能力,进一步完善顺庆区的公共服务能力,促进顺庆区养老事业的均衡、健康、有序发展。综上所述,该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2)项目位置
本项目位于南充市顺庆区潆溪街道余家坝村潆马路旁,中心地理坐标(106.04°E,30.88°N)。
(3)建设性质
本项目属新建、建设类项目。
(4)项目组成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6672.80 m2,总建筑面积 9972.33 m2,容积率 1.45,建筑密度 27.92%。建设 2 栋公寓,共设置 200 张床位,配套设置活动中心、棋牌室、康复 中心、医务室及药房、护理站、厨房、食堂、荣誉室、会议室等功能用房。 1 号公寓建筑面积 6969.25 m2,地上 5 层,一层为配套功能用房,二层及以上主要为居住用房,规划建筑高度 20m。 2 号公寓建筑面积 2775.94 m2,地上 5 层,一层设消防用房及配套功能用房,二层及以上主要为居住用房,规划建筑高度 20m。 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 267.14 m2,位于 2 号公寓底部,设置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机动车位25辆。
(5)建设工期
本项目于 2022 年 7 月开工, 2023 年 6 月竣工,总工期 12个月。
(6)工程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 3000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 1700 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投资。
1.1.2 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09月,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完成《南充市顺庆区光荣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0年10月,取得《南充市顺庆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南充市顺庆区光荣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顺发改行审〔2020〕291 号)。
2020年10月,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2020年10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
2021年12月,取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南市规字(2021)第072号]。
2022年03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南顺发改审(2020)第291号]
2022年03月,四川省大卫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完成《南充市顺庆区光荣院建设项目方案设计》。
本项目已于 2022 年 7 月开工,2023年 6月完工;目前项目已经完工。
2023 年 5 月,西华师范大学受南充市顺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委托开展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方案编制组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勘,编制完成《南充市顺庆区光荣院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1.1.3 自然简况
项目地块处于深丘、浅丘、平坝的交汇地带,总体属于平坝、缓丘区域。区内地层主要由遂宁组砂、泥岩组成,海拔高程 300~350 m,相对高差一般在30~50 m。项目地块位于南充背斜与西山向斜之间的单斜位置,属新华夏系四川沉降带川中褶皱带,以北西至东南向展布为主,构造运动相对稳定区,断裂不发育。
项目所在区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季风气候显著,四季分明。多年平均气温 17.6 ℃,多年平均蒸发量1115.7mm;多年平均日照时数 1191.7~1566.0小时;多年平均降雨量987.2 mm,夏秋两季降雨量(5~10月)偏多,占全年降雨量的81.3%;相对湿度69~84%。
项目区地表河流属嘉陵江水系,其中嘉陵江干流位于项目地块 118°方位,直线距离 8.64 km,自北东向南西流经;嘉陵江支流溪河位于项目地块 196.5°方位,直距 0.32 km,自北西向南东流经,最后于东侧桑树坝汇入嘉陵江。西充河位于地块 217°方位,直距 4.5 km,自北西向南东流经,最后汇入嘉陵江。
项目所在地的土壤主要以紫色土和黄壤为主。项目区的植被属于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
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顺庆区属水力侵蚀区-西南土石山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 500 t/(km2·a)。水土流失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土壤侵蚀强度表现为轻度。项目地所在的顺庆区属于嘉陵江下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项目地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等水土保持敏感区。
1.2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 年 6 月 29 日颁布,2010 年 12 月 25日修订,2011 年 3 月 1 日实施)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1993 年颁布,2012 年 9 月修订,2012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写和印制格式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5 号)
(4)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 年 1 月 17 日水利部令第 53 号发布)
(5)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水保监〔2020〕63 号)
1.2.2 主要技术标准
(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 50434-2018)
1.2.3 主要技术资料
(1)《南充市顺庆区光荣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四川省名扬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0.9)
(2)《南充市顺庆区光荣院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四川省大卫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022.3)
(3)《南充市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 年)》(南充市水务局,2017.3)
1.3 设计水平年
本项目为建设类项目,本项目工期为 2022 年 7 月~2023 年 6 月,共计 12 个月。本方案设计水平年为竣工后一年,因此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 2023 年。
1.4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相关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应包括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占地以及其他使用与管辖区域。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0.67 hm2,为永久占地,临时占地面积0.13 hm2。因此,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为 0.80 hm2。
1.5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1.5.1 执行标准等级
本项目为建设类点状工程,位于南充市顺庆区。 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的通知》(川水函〔2017〕482 号),顺庆区属于嘉陵江下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根据《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顺庆区属西南紫色土区(Ⅵ)- 川渝山地丘陵区(Ⅵ-3)-四川盆地北中部山地丘陵保土人居环境维护区(Ⅵ-3-2tr)。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中第 4.0.1 条第 1 款要求,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水土流失一级标准。
1.5.2 防治目标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如下:
(1)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新增水土流失应得到有效控制,原有水土流失得到治理;
(2)水土保持设施应安全有效;
(3)水土资源、林草植被应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与恢复;
(4)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 率、林草覆盖率六项指标应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的规定。
依据项目所处位置、项目区水土流失区状况,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修正如下:
(1)项目区背景水土流失强度为轻度,土壤流失控制比不应小于 1,因此本项目确定为 1。
(2)位于城市区的项目,渣土防护率和林草覆盖率提高 2%。
(3)项目位于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林草覆盖率应提高1~2%。(GB50433-2018,P4)
表 1-1 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值表
防治标准 |
规范标准 |
按干旱程度修正 |
按土壤侵蚀强度修正 |
按地形修正 |
按城市区域项目修正 |
其他 |
采用标准 | ||
施工期 |
设计 水平年 |
施工期 |
设计 水平年 |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 |
97 |
- |
97 |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 |
0.85 |
+0.15 |
- |
1.00 | ||||
渣土防护率(%) |
90 |
92 |
+2 |
92 |
94 | ||||
表土保护率(%) |
92 |
92 |
92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 |
97 |
- |
97 | |||||
林草覆盖率(%) |
- |
23 |
+2 |
+2 |
- |
27 |
1.6 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1.6.1 主体工程选址评价
项目选址不涉及湖库、河流两岸植物保护带,不涉及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项目位于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选址无法避让,已优化方案,减少工程土石方量,截排水工程、拦挡工程的工程等级和防洪标准已提高一个等级,林草覆盖率提高了 2%,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1.6.2 建设方案与布局评价
(1)项目建设依据的景观设计,已按照城镇区要求提高了植被建设标准,景观效果与周边市政景观相协调;项目用地面积为0.67 hm2,均为永久占地,构建筑物布局合理,占地紧凑;项目总挖方2945m3(自然方,下同,含表土剥离900m3),回填2945m3(含绿化覆土900m3),土石方平衡合理,减少了项目水土流失。
(2)项目施工临时设施布置紧凑,施工组织要求大开挖施工应避开雨季,减少降雨径流冲刷,加强施工作业面的防护;项目砂石料、商品砼来源合法料场,随用随运,不临时堆放,减少水土流失,满足水土保持技术标准要求。
(3)施工工艺较为先进。项目以机械施工为主、人工为辅,施工方法成熟、规范,避免了乱挖乱填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临时堆土和弃土运至指定点堆放,符合水土保持禁止弃土乱堆乱放的要求。各项工程施工预先安排截、排水沟的放样及开挖,排走施工区内的地表水,避免径流冲刷裸露面,有效防治水土流失危害,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4)本项目主体工程设计中的雨水管网、绿化、车辆冲洗设施、沉沙池等防护措施可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本方案在此基础上需进一步补充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并纳入方案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中,使方案水土保持措施形成一个完整、严密、科学的防护体系。
1.7水土流失调查及预测结果
本工程施工扰动损坏地表面积为0.80 hm2,项目无弃土弃渣产生,土石方平衡。经分析,本项目在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29.27 t,背景水土流失量为7.38 t,新增水土流失总量为 22.30 t。主要为施工期新增水土流失。
1.8 水土保持措施布设成果
1.8.1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情况
本项目为点型工程。按照防治分区原则,本项目划分为建构筑物区、道路硬化区、景观绿化区、施工临建区、施工营地区、临时堆土区等6 个防治分区。
1.8.2 水土保持措施项目和工程量
(1)建构筑物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 300 m3。
临时措施:密目网遮盖1000m2,布设于开挖裸露面。
(2)道路硬化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 480 m3,雨水管网 500m。
临时措施:洗车池 1 个,布设于场区进出口处,临时土质排水沟 50m,布设于施工道路沿线。沉沙池 1 座,布设于项目区西北侧道路排水出口,砖砌结构,矩形断面,尺寸 2m×1.5m×1m。
(3)景观绿化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 97.5m3,表土回覆560m3,土地整治 2135.14m2。
植物措施:景观绿地面积 2135.14m2,布置于绿化工程区全区,绿化设计主要采取灌草相搭配。
临时措施:密目网遮盖 1500m2;布置于未及时绿化裸露地表。
(4)施工临建区
工程措施:表土回覆 45m3,土地整治 150m2;布设于需恢复植被区域。
植物措施:撒播草籽 150m2,用于使用结束后植被恢复。
临时措施:彩条布覆盖 150m2;布置于施工期裸露地表。
(5)施工营地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 22.5m3,表土回覆45 m3,土地整治 150m2(复耕 75m2,复绿 75m2);布设于需恢复植被及复耕区域。
植物措施:撒播草籽 75m2,用于使用结束后植被恢复。
临时措施:临时土质排水沟 20m,布设于施工营地区四周。
(6)临时堆土区
工程措施:表土回覆 250m3,
植物措施:撒播草籽 1000m2,用于使用结束后植被恢复。
临时措施:①临时土质排水沟 50m,布设于临时堆土区东侧。②土袋拦挡 20m,布设于临时堆土区四周。③密目网遮盖遮 1000m2,布置于临时堆土表面。④沉沙池 1 座,布设于临时堆土区东南角排水出口,砖砌结构,矩形断面,尺寸 1m×1 m×1m。
1.9 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成果
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估算总投资为43.65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计列投资39.61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4.04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投资包括:独立费用3.00万元(科研勘察设计费2.00 万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1.00 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04万元;水土保持措施已经完成,因此基本预备费不计。
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至设计水平年防治目标达到值均达到目标值,各项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通过水土保持措施治理后,各项水土保持效益指标均达到一级防治目标。
1.10 结论与建议
(1)结论
通过项目水土保持评价,项目选址合理;主体工程在建设方案、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施工组织、施工工艺方面已充分考虑了水土保持,项目建设方案与布局满足水土保持要求。主体设计中考虑了雨水管网、雨水口、雨水井、洗车池、临时沉砂池、土地整治、表土回覆和乔灌草绿化等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与本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形成了一个相对完善水土保持防治体系,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综上,从水土保持角度认为该工程项目可行。
(2)下阶段水土保持要求与建议
为避免本项目建设新增水土流失对当地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改善工程区水土保持现状,及时实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提出以下建议:①建设单位应加强现有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巡查和管护工作,定期清除雨水口、排水沟、沉砂池的杂物和泥沙,保证排水畅通。建设单位与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作好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实现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制度,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进度、质量和资金进行监控管理,保证工程质量。②建设单位应加强水土保持植物措施的巡视和养护,若出现植物枯萎、坏死等影响植被覆盖的情况及时进行补植。③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后,建设单位及时向顺庆区水务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材料。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组成及工程布置
2.1.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充市顺庆区光荣院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内江市汇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南充市顺庆区潆溪街道余家坝村潆马路旁
(4)建设性质:新建、建设类项目
(5)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6672.80 m2,总建筑面积 9972.33 m2,容积率 1.45,建筑密度 27.92%。建设 2 栋公寓,共设置 200 张床位,配套设置活动中心、棋牌室、康复 中心、医务室及药房、护理站、厨房、食堂、荣誉室、会议室等功能用房。 1 号公寓建筑面积 6969.25 m2,地上 5 层,一层为配套功能用房,二层及以上主要为居住用房,规划建筑高度 20m。 2 号公寓建筑面积 2775.94 m2,地上 5 层,一层设消防用房及配套功能用房,二层及以上主要为居住用房,规划建筑高度 20m。 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 267.14 m2,位于 2 号公寓底部,设置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机动车位25辆。
(6)建设工期:本项目已于 2022 年 7 月开工, 2023 年 6 月竣工。
(7)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 3000 万元,其中土建 1700 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投资。
项目组成及主要技术指标详见下表 2-1
表2-1 本项目技术指标表
一、总规划面积(m2) |
6672.80 | |
二、规划总建筑面积(m2) |
9972.33 | |
(一)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m2) |
9705.19 | |
(1)1号公寓 |
6969.25 | |
(2)2号公寓 |
2775.94 | |
(二)地下建筑面积及层数(层,m2) |
1层,267.14 | |
三、容积率 |
1.45 | |
四、基底面积 |
建筑基底总面积(m2) |
1863.20 |
高层主体基底(基座)面积(m2) |
/ | |
五、建筑密度 |
总建筑密度(%) |
27.92 |
高层主体建筑密度(%) |
/ | |
六、总绿地面积(m2) |
2135.14 | |
七、绿地率(%) |
32.00 | |
八、机动车位(辆) |
25 | |
九、床位数(张) |
200 |
2.1.2 项目总体布置
经资料收集与现场踏勘知,在本次调查地块的方圆500m范围内没有学校、医院、集中式饮用水源和保护区、分散式饮用水源及重要公共场所;在调查地块上游见居民聚集区和农业用地;在调查地块下游临河区域见少量农业用地分布;在调查地块南西侧区域分布有驾校、加油站。
(1)平面布置
根据项目地块的现状地形地貌特点,结合建筑内容及其规模,进行平面布置。1号公寓位于东南方向,2号公寓位于西北方向,二者一字排开,道路环绕2栋公寓,道路外围和楼栋之间设置绿化带、停车位。项目主出入口设置在项目用地东北侧,次入口布置于项目用地西北侧,设计中充分考虑出入口缓冲带、消防车道、停车及绿化等诸多因素,并以此确定建筑的退让距离、形态比例等。并且综合考虑整体项目在城市景观上的通透性及协调性。建设项目力求交通便捷、平面布置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室内交通路线清晰流畅、满足人流疏散和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围绕整个住宅小区布置有环形消防车道,及相应登高作业面,能够满足消防车辆进场灭火救援要求。
(2)竖向设计
建设项目用地原有地形为已平整用地,避免了土石方大开挖,整个规划地块较为开阔。根据项目设计资料及总平面布置图,本项目原始地貌标高为301.00m,地下室底板设计标高为295.45m,层数为1层;场内道路标高301.7~301.9m;建构筑物区顶部设计标高为319.60m~319.80 m。
2.1.3 项目组成
本项目由 1 号公寓(5F)、2 号公寓(5F)的居住用房、配套功能用房以及相关附属工程组成。本方案根据项目特性,对其项目组成进行介绍。项目组成情况详见表2-2。
表2-2 项目组成表
项目分区 |
项目组成或建设内容 |
建构筑物区 |
1号公寓(5F),1层为配套功能用房,2层及以上主要为居住用房;2号公寓(5F),1层设消防用房及配套功能用房,2层及以上主要为居住用房,地下设备用房设置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 |
道路硬化区 |
小区内车行道、人行道及建筑物四周与道路相接处布置部分硬化区域。 |
景观绿化区 |
在主体建筑物四周布置的景观绿化区,绿化区内以灌草木绿化为主。 |
施工营地区 |
项目规划用地外,东南侧1F活动板房,用于办公及工人住宿。 |
(1)建构筑物区
本区占地面积为 1863.20 m2,建设 2 栋公寓,共设置 200 张床位,配套设置活动中心、棋牌室、康复中心、医务室及药房、护理站、厨房、食堂、荣誉室、会议室等功能用房。规划总建筑面积为 9972.33 m2,其中, 1 号公寓建筑面积 6969.25 m2,地上 5 层,一层为配套功能用房,二层及以上主要为居住用房,规划建筑高度 20m。 2 号公寓建筑面积 2775.94 m2,地上 5 层,一层设消防用房及配套功能用房,二层及以上主要为居住用房,规划建筑高度 20m。 地下设备用房建筑面积 267.14 m2,位于 2 号公寓底部,设置消防水池及消防水泵房。项目容积率 1.45,建筑密度 27.92%,机动车位25辆。
(2)道路硬化区
本区主要包括小区车行道、人行道及消防扑救场地等。道路采用硬化混凝土路面,满足人行、消防要求,车行道为4.5米的混凝土道路,长度约为50米,地面厚底为20cm,混凝土标号为:C30,道路的排水坡比为2%。
(3)景观绿化区
本区占地面积为 2135.14 m2,绿地率 32%。根据主体设计,景观绿化以花草为主, 乔、灌木为辅,实现“四季常青、三季有花”的景观效果。但由于本项目具体绿化措施量还未完成,本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设计单位绿化设计方案采用一级标准进行设计,设计方案满足顺庆区城市园林绿化相关规程要求。
(4)附属工程
①供电工程
本工程拟设置的电气系统:10kv 配电系统,10/0.4kv 变配电系统,0.4kv 配电系统,0.4kv 应急配电系统。
②供水工程
从市政给水管道引入口径为 DN150 mm 管道,市政自来水供水水压为 0.35 Mpa,构成环状管,以提高本工程的供水安全,用水量估算最高日生活用水量 30.0m3/d。室外消火栓从此管网上接管。
③排水工程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污水量按日常生活给水量的90%设计,总的污水排出管管径采用 DN300 mm,总的雨水排出管管径采用 DN500 mm。 本工程的排水对象主要为生活污水、地下室废水、屋面及室外场地的雨水,无特殊的污染物排出。室内卫生间污水排水系统支管和出户横干管采用 PVC-U 排水管,排水立管采用 PVC-U 排水管以降低噪声。楼层卫生间排水均采用伸顶通气排水系统,底层污水单独排出。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有特殊要求污废水及单独消毒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对不能采用重力排放的废水,将设置集水坑进行收集,用潜水排污泵将其抽升,排至室外相应的雨水系统,保证地下室的使用安全。
④其他附属工程
主要包括照明、垃圾桶等其他各种附属工程。附属工程占地已包含在建筑物工程、道路及硬化工程占地统计中,故此处不再重复统计。
2.2 施工组织
2.2.1 施工生活区布置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和询问,项目施工生产、材料堆放、钢筋等场地布设于项目占地范围内,办公区生活区布设于项目东南侧的项目范围外。办公区生活区占地面积约为 150 m2为临时占地,由 1 层活动板房组成,地面已硬化。
2.2.2 施工条件
(1)施工交通运输
项目东南侧紧邻已建成的市政道路,并由乡村道路连接到项目区。其交通情况满足项目施工期间的交通需求,无需修建进场道路。
(2)施工用水、用电
本项目施工用水由当地供水公司供给,施工用水便利。项目具备用水、用电设施。(3)通讯条件
项目区域内通讯条件良好,已开通移动电话。
(4)建筑材料
当地建材资源丰富,各类建材厂商众多,项目建设所需的砂子、石料、砖、木材、钢材、水泥等均由当地建材厂家提供。项目的建筑 材料来源充足。
2.2.3 施工工艺与方法
本项目主要由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绿化工程等组成。各单项工程的施工方法不同,但总体而言,主体工程施工采用机械为主,人工为辅的方式。
(1)地下室工程:根据现场勘查并结合设计资料,本项目原始地貌标高为 301 m,地下室底板设计标高为 295.45 m,地下室面积为 267.14 m2,地下室开挖量不大。项目施工进场时,场地已经平整,因此挖填土方量也较小。施工采用机械为主,人工为辅的方式,由挖掘机进行开挖上料,自卸汽车运输方式配合施工。土方开挖需保持坑底土体原状结构,应在基坑底及坑壁留 150~300mm 厚土层,由人工挖掘修整。
(2)混凝土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混凝土搅拌车运输,混凝土运输车在现场的行车路线尽量靠近出入口,并满足重车行驶的要求,在车辆出入口处,设置交通安全指挥人员,夜间施工时,在交通入口的运输道路上,设置完善的照明系统,危险区域,设警戒标志。现场混凝土的垂直运输主要采用输送泵送至浇筑地点。
(3)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所需材料采用汽车运至所需施工点,后期可通过运输机运输,砌筑主要采用人工方式进行。
(4)道路及管线工程施工工艺:路基施工采用挖掘机、装载机挖装,自卸汽车运输,推土机摊铺,平地机平整,振动压路机碾压的方法施工。给水、电力、电信、供暖等管线均以地埋方式敷设,管沟采用机械与人工相结合的开挖方式,管线铺设完后进行土方回填、压实。主要管线布置在道路与建筑物之间、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的绿化带内,尽量减少与道路交叉。尽量采用同沟布设方式,布设顺序由管线性质、埋设深度决定。场区施工终期前,进行土地整治、清除垃圾、覆土进行绿化。
(5)绿化工程施工工艺:工序主要为,苗木挖掘及装运→苗木假植→种植前苗木修剪→土壤处理、种植穴挖掘→种植→养护管理。
2.2.4 临时堆场布置
(1)表土临时堆场
本项目在施工期对可剥离的表土进行剥离,结合本项目建设面积较小,表土数量较少,以及施工时序。本方案将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在项目区外东南侧的临时堆场中,并采用密目网遮盖、编织袋挡土、临时土质排水沟等水保措施。临时堆放表土900 m3,堆放面积 1000 m2,堆高 2m,坡比为 1:2。临时堆放的表土待项目后期景观绿化区的绿化覆土使用。
2.3 工程占地
根据主体工程设计资料、《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并结合现场调查,本项目总占地面积7972.80m2,其中永久占地为6672.80m2,临时占地为 1300 m2,施工营地和临时堆土区位于红线范围外。本项目建设区已被整平,仅留下部分平整的耕地,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和现场调查,现状土地利用类型为耕地和其他用地,项目占地面积、性质及占地现状具体见表2-3。
表2-3 工程占地面积及占地类型 单位m2
分 区 |
占地性质 |
占地类型 |
小计 | |
耕地 |
其他用地 | |||
建构筑物区 |
永久占地 |
1000 |
863.2 |
1863.20 |
道路硬化区 |
永久占地 |
1600 |
1074.46 |
2674.46 |
景观绿化区 |
永久占地 |
325 |
1810.14 |
2135.14 |
施工临建区 |
临时占地 |
0 |
150 |
150.00 |
施工营地区 |
临时占地 |
75 |
75 |
150.00 |
临时堆土区 |
临时占地 |
0 |
1000 |
1000.00 |
合计 |
3000 |
4972.8 |
7972.80 |
2.4 土石方平衡
2.4.1表土平衡分析
根据现场勘查和了解,在本项目方开工建设之前,场地已由其他单位进行平整,仅保留较平的耕地。本项目方于 2022 年 7 月开工建设,2023 年 6 月完工;目前项目已经完工。表土是珍贵的自然资源,为合理利用与保护表土资源,表土剥离区域主要针对项目区域内耕地等较肥沃的表土,项目施工方已将占地范围内可剥离的表土进行剥离保护,并用于绿化覆土使用。项目区共剥离表土约 900 m3,后期覆土厚度 0.20~0.51 m。剥离表土总量及利用详见表 2-4。
表 2-4 表土平衡分析表 单位m³
防治分区 |
占地 类型 |
剥离量 (m3) |
覆土面积 (m2) |
覆土厚度 (m) |
覆土量方 (m3) |
建构筑物区 |
耕地 |
300 |
/ |
/ |
/ |
道路硬化区 |
耕地 |
480 |
/ |
/ |
/ |
景观绿化区 |
耕地 |
97.5 |
灌木:135.14 |
0.45 |
60 |
草坪:2000 |
0.25 |
500 | |||
施工营地区 |
耕地 |
22.5 |
草坪:75 |
0.30 |
22.5 |
耕地:75 |
0.30 |
22.5 | |||
施工临建区 |
耕地 |
草坪:150 |
0.30 |
45 | |
临时堆土区 |
耕地 |
草坪:1000 |
0.25 |
250 | |
合计 |
900 |
3435.14 |
900 |
2.4.2 土石方平衡
根据现场勘查并结合设计资料,本项目原始地貌标高为 301 m,地下室底板设计标高为 295.45 m,建构筑物区设计标高为 301.70~301.90 m,本项目地下室开挖土石方用于开挖回填,其中大部分用于道路硬化区回填至设计高程,少部分弥补建构筑物区和绿化区填高。根据设计资料及土石方挖填计算,本工程建设期内土石方开挖总量为 2945 m3(含表土剥离 900 m3),土石方回填总量为 2945 m3(含表土回覆 900 m3),余方 0.00 m3。本项目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弃方。项目土石方调入调出均为项目内部调运。土石方调配情况详见表2-5。
表2-5 土石方量平衡表 单位:m³
项目分区 |
挖方 |
填方 |
调入 |
调出 |
借方 |
余方 |
备注 | ||||
土石方 |
表土 |
土石方 |
表土 |
土石方 |
表土 |
土石方 |
表土 |
本 方 项目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弃。 | |||
建构筑物区 |
2945 |
300 |
800 |
/ |
0 |
2145 |
300 |
||||
道路硬化区 |
0 |
480 |
1445 |
/ |
1445 |
480 |
|||||
景观绿化区 |
0 |
97.5 |
700 |
560 |
700 |
462.5 |
|||||
施工营地区 |
/ |
22.5 |
/ |
45 |
22.5 |
||||||
施工临建区 |
45 |
45 |
|||||||||
临时堆土区 |
250 |
250 |
|||||||||
合计 |
2945 |
900 |
2945 |
900 |
2145 |
780 |
2145 |
780 |
3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3.1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评价
3.1.1项目的敏感性分析
(1)本项目建设区域地层岩性良好,地质稳定,无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现象。项目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不存在生态脆弱区以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
(2)项目所在的顺庆区属嘉陵江下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项目建设区位于南充市顺庆区,通过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控制地表扰动等方式可有效控制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
(3)未征占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已建的水土流失重点试验区、监测站等。
3.1.2 与水土保持法的符合性分析
经与水土保持法符合性的对照分析,本工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规定,符合批准条件,详见表3-1。
表3‑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符合性对照分析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 |
本项目情况 |
相符性分析 |
第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 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 |
本工程不属于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 |
符合 |
第十八条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严格保护植物、沙壳、结皮、地衣等。 |
本项目不在我国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内 |
符合 |
第二十四条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
本项目已执行一级标准 |
符合 |
第二十五条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 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 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
本项目已委托相关机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
符合 |
第二十七条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
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略有滞后,及时补编,基本满足三同时制度 |
符合 |
第二十八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
本项目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弃方。 |
符合 |
第三十八条对生产建设活动所占用土地的地表土应当进行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减少地表扰动范围;对废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存放地,应当采取拦挡、坡面防护、防洪排导等措施。生产建设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在取土场、开挖面和存放地的裸露土地上种树植草、恢复植被。 |
本项目前期已进行表土剥离,用于绿化覆土。 |
经水保处理后符合要求 |
项目选址不涉及湖库、河流两岸植物保护带,不涉及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
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项目位于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选址无法避让,已优化方案,减少工程土石方量,截排水工程、拦挡工程的工程等级和防洪标准已提高一个等级,林草覆盖率提高了2%,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3.1.3 与GB50433-2018的符合性分析
本方案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中明确规定的强制性条款,包括对工程建设的一般规定,对主体工程选址、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的约束性规定的特殊规定等结合本工程特点进行分析,其相符性分析见表3-2。
表3‑2与GB50433-2018的符合性对照分析表
类别 |
约束性规定 |
本方案符合性情况 |
符合性比较 |
工程 选址 |
1选址(线)必须应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
项目位于南充市顺庆区潆溪街道。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的通知》 (川水函〔2017〕482号),项目所在地顺庆区属于嘉陵江下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本方案执行建设类项目西南紫色土区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标准。 |
工程选址能满 足约束性规定的要求 |
2选址(线)应避让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 |
选址不涉及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 |
工程选址能满 足约束性规定的要求 | |
3选址(线)应避让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
选址不涉及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
工程选址能满足约束性规定的要求 | |
建设 方案 |
1城镇区的建设项目应提高植被建设标准和景观效果,还应建设灌溉、排水和雨水利用设施 |
已提高植被建设标准和景观效果,并配套建设排水和雨水等利用设施。 |
能满足约束性规定的要求 |
2对无法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占地治理区的项目应采取相应防治措施。 |
顺庆区属于嘉陵江下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本方案执行建设类项目西南紫色土区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提高水土保持措施,能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 ||
西南紫色土区的特殊规定 |
弃土(石、渣)场应注重防洪排水、拦挡措施 |
本项目不设置弃土场 |
符合标准要求 |
江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应采取水源涵养措施 |
本项目不涉及上述区域 |
通过逐条对照分析评价,本项目选址无水土保持制约因素。
综上所述,从水土保持角度评价本项目选址是可行的。
3.1.4 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主体工程表土剥离、建筑基础开挖、地下室开挖、地下室顶部覆土等环节将引起一定的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在设置了排水沟等措施,既能使场地内的水流顺利排出,也能控制场地内的水土流失。工程建成后,在场地内布设了完善的雨、污水排放管网,同时进行了场地内绿化,控制了水土流失。
总体评价认为:工程建设满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要求,不存在绝对的水土保持制约因素,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基本可行。
3.2 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3.2.1 建设方案评价
(1)项目位于城市区,已提高了植被建设标准,景观效果与周边市政景观相协调,布设了排水系统,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2)项目位于嘉陵江下游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已优化方案, 减少工程土石方量,截排水工程、拦挡工程的工程等级和防洪标准已提高一个等级,林草覆盖率提高了 2%,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3.2.2 工程占地评价
一、项目占地 0.80hm2为工程建设全部占地,不存在用地统计漏情况。
二、工程永久占地符合用地预审,永久占地位于工程征地红线内。
三、临时用地 1300m2,符合用地节约原则。
3.2.3 土石方平衡评价
(1)表土剥离与回覆评价
项目区原为浅丘区,前期已被整平,仅保留部分平整的耕地。本项目施工后,先进行表土剥离。后期绿化覆土全部使用前期剥离的表土,基本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2)土石方平衡分析评价
项目总挖方2945m3(含表土剥离900m3),回填2945m3(含绿化覆土900m3),无弃方,本项目不设置弃渣场,土石方平衡。
(3)项目区土方调配情况分析
项目区仅存在临时调配情况,临时堆土区在项目区边缘,运距约为20~80m。项目区前期进行了平整,空间上距离较近。因此,项目区土石方调运合理可行。
总体上,项目充分利用开挖土方进行回填利用,土石方调配合理,不存在远距离调配运输,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3.2.4 取土场设置评价
本项目不涉及取土场。
3.2.5 弃土场设置
根据土石方平衡分析,本项目无弃土产生,无需设置弃土场。
3.2.6 施工方法与工艺评价
土石方填筑从低到高分段分层进行,每层填土经平整、碾压达到实度要求后再填筑上层。整平碾压采用拖式振动碾配合自行碾作业,尽可能做到随填、随平、随压连续作业。
表3‑3施工方法与工艺评价分析表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约束性条件 |
本项目情况 |
分析评价 | |
施工 组织 设计 |
施工方法是否符合减少水土流失的要求 |
本项目采取以机械施工为主,适当配合人力施工。施工方法成熟、规范,减少了工程施工作业面,减少对地表的扰动,避免了乱挖乱填造成的水土流失。 |
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
控制施工场地占地,避开植被相对良好区和基本农田区 |
经现场调查,项目占地范围内无植被相对良好区和基本农田区。 |
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 |
大型料场宜分台阶开采,控制开挖深度。爆破开挖应控制装药量和爆破范围 |
本项目不设置取土场或料场 |
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 |
土石方在运输是否采取防止沿途散溢等保护措施 |
本项目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弃方。 |
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 |
是否采取表土剥离或保护措施及具体施工方法 |
本项目施工期间将具备表土剥离条件的进行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用于后期绿化覆土 |
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 |
裸露地表是否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填筑土方是否做到随挖、随运、随填、随压 |
本项目对裸露地表采用了密目网遮盖措施 |
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
综上所述,主体工程中拟采取的各项施工方法和工艺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水土保持的要求,对于施工过程中防治水土流失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2.7 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
(1)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原则
①以防治水土流失为主要目标的防护工程,应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以主体工程设计功能为主、同时建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不纳入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仅对其进行水土保持分析评价;当不能满足水土保持要求时,可要求主题设计修改完善,也可提出补充措施(纳入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②对永久占地区内主体设计功能和水土保持功能难以直观区分的防护措施,可按破坏性试验的原则进行排除:假定没有这项防护措施,主体设计功能仍就可以发挥作用,但会产生较大水土流失,该项防护措施应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纳入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2)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的水土保持措施
本方案针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进行统计。统计结果如下:
①硬化地面
工程区内项目占地范围内的硬化道路及活动场地等,具有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但不界定为水土保持工程。
②围墙
主体设计在项目区四周设置围墙,使项目区处于一个相对封闭的区域,既有利于施工区的安全,防止非施工人员误闯,又分割了汇水面积,降低场区内的风速,同时可减小项目建设影响范围,防止水土流失,具有一定水土保持功能。
水土保持评价:围墙主要服务于主体工程安全,不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
③临时洗车池及沉砂池
根据现场踏勘了解,主体在地块施工进出口处设置 1 座临时洗车池及 1 座临时沉砂池,车池溢水经沉砂池缓流后循环利用,起到清洗进出施工车辆的作用;临时堆土场设置1 座临时沉砂池。
水土保持评价:洗车池及沉砂池具有水土保持土功能,应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
④雨水管网
主体工程设计中,在项目建设区内设置了完善的雨水管网,区内雨水经雨水口收集后汇入地下雨水管,排往相邻干道市政雨水管网。雨水管道尽可能利用自然地形坡度结合地形坡向进行布置,以减少管道埋设深度。雨水管管径为DN300~DN500。
水土保持评价:雨水管网能够有效排出项目区内的汇水,疏导水流,减少雨水和径流对地表的冲刷,具有一定水土保持功能,属于水土保持工程。
⑤表土剥离
项目前期对该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共计剥离表土 900 m3,表土用于绿化覆土。
水土保持评价:表土剥离为工程措施,属于水土保持工程。
⑥土地整治
在景观绿化区绿化措施实施前,需对整个区域进行土地整治以改善植被立地条件,促进植被正常生长。土地整治包括场地清理和整地,本项目主体工程需进行土地平整的面积为2135.14 m2。
场地清理:清理地表以及绿化覆土中的块碎石和其他杂物,并对地表进行坑凹回填,整平改造,恢复利用。
整地:包括平整土地、翻地改善土壤理化性状,给植物生长尤其是根的发育创造了适宜的土壤条件。其方法和要求为先将地表土层翻松,再进行细平工作,局部高差较大处,进行土方回填,尽量做到挖填同时进行,随后再对土地进行施肥、翻地、耙碎等。
水土保持功能分析评价:土地平整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应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
⑦绿化措施
根据主体设计资料,主体设计绿化面积 2135.14 m2,绿化率为 32%,在建筑物道路周围进行灌草绿化。
水土保持评价:乔灌草绿化既美化了环境又起到了固土作用,具有良好的水土保持功能,应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
⑧防雨布苫盖
根据施工资料,结合现场踏勘,在绿化工程施工期间需要,布设有 1000 m2苫盖措施。
水土保持工程界定:苫盖措施为临时防护措施,属于水土保持工程。
根据水土保持工程的界定原则,将主体工程中的雨水管网、土地整治、灌草绿化、车池和沉砂池措施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
同时列出相应措施及单价,计算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的费用。包括表5-2中所有备注“主体已有”的措施。可参考以下表格
表3-4 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及投资表
分区 |
措施 |
组成 |
单位 |
设计数量 |
已实施数量 |
单价 (元) |
投资 (万元) |
建构筑物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m3 |
300 |
300 |
9.03 |
0.27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 |
m2 |
1000 |
1000 |
8.82 |
0.88 | |
道路硬化区 |
工程措施 |
雨水管网 |
m |
500 |
500 |
160 |
8.00 |
表土剥离 |
m3 |
480 |
480 |
9.03 |
0.43 | ||
临时措施 |
洗车池 |
座 |
1 |
1 |
5000 |
0.50 | |
排水沟 |
m |
50 |
50 |
6.25 |
0.03 | ||
沉砂池 |
座 |
1 |
1 |
5000 |
0.50 | ||
景观绿化区 |
工程整治 |
土地整治 |
m2 |
2135.14 |
2135.14 |
0.15 |
0.03 |
表土剥离 |
m3 |
97.5 |
97.5 |
9.03 |
0.09 | ||
表土回覆 |
m3 |
560 |
560 |
5.51 |
0.31 | ||
植物措施 |
灌草绿化 |
m2 |
2135.14 |
2135.14 |
0.20 |
0.04 | |
施工临建区 |
工程措施 |
土地整治 |
m2 |
150 |
150 |
0.15 |
0.01 |
表土回覆 |
m3 |
45 |
45 |
5.51 |
0.02 | ||
植物措施 |
撒播种草 |
m2 |
150 |
150 |
0.2 |
0.01 | |
临时措施 |
彩布条覆盖 |
m2 |
150 |
150 |
2.19 |
0.03 | |
施工营地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m3 |
22.5 |
22.5 |
9.03 |
0.02 |
土地整治 |
m2 |
150 |
150 |
0.15 |
0.00 | ||
表土回覆 |
m3 |
45 |
45 |
5.51 |
0.02 | ||
植物措施 |
撒播草种 |
m2 |
75 |
75 |
0.2 |
0.00 | |
临时措施 |
排水沟 |
m |
20 |
20 |
6.25 |
0.01 | |
临时堆土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回覆 |
m3 |
250 |
250 |
5.51 |
0.14 |
植物措施 |
撒播草种 |
m2 |
1000 |
1000 |
0.2 |
0.02 |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 |
m2 |
1000 |
1000 |
8.82 |
0.88 | |
排水沟 |
m |
50 |
50 |
6.25 |
0.03 | ||
土袋拦挡 |
m |
20 |
20 |
34.10 |
0.07 | ||
沉砂池 |
座 |
1 |
1 |
0.5 |
0.50 | ||
合计 |
12.84 |
4水土流失分析
4.1水土流失现状
4.1.1 区域水土流失现状
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顺庆区属水力侵蚀区-西南土石山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 500 t/(km2·a)。
根据《南充市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顺庆区水力侵蚀面积为183.35km2,占国土总面积的 33.79%。其中轻度侵蚀面积47.96km2,占侵蚀总面积的26.16%;中度侵蚀面积 63.65 km2,占侵蚀总面积的 34.72%;强烈侵蚀面积 31.80 km2,占侵蚀总面积的17.34%;极强烈侵蚀面积30.69 km2,占侵蚀总面积的16.74%;剧烈侵蚀面积9.25 km2,占侵蚀总面积的 5.04 %。平均土壤侵蚀模数3149t/(km2·a)。
表4-1 顺庆区水土流失现状统计表 (单位:km2)
顺庆区 |
水土流失面积(km2) |
幅员面积(km2) | |||||
轻度 |
中度 |
强烈 |
极强烈 |
剧烈 |
小计 | ||
面积 |
47.96 |
63.65 |
31.80 |
30.69 |
9.25 |
183.35 |
542.61 |
占幅员面积(%) |
8.84 |
11.73 |
5.86 |
5.66 |
1.70 |
33.79 |
|
占水土流失面积(%) |
26.16 |
34.72 |
17.34 |
16.74 |
5.04 |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南充市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
4.1.2 工程区水土流失现状
依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工程场地属于西南紫色土区,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2007),项目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 500t/ (km2·a)。
本项目区域水力侵蚀类型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结合现场调查,场地较为平缓,坡度在1-3°,土地类型为耕地和其他用地,耕地侵蚀模数较小,而其他用地的侵蚀量较大。综合分析,该区域平均土壤侵蚀模数取值为 500t/(km2·a),工程占地范围内年平均水土流失量约 18.75t/a。项目区土壤侵蚀背景值估算见表 4-2。
表 4-2 项目占地区土壤侵蚀背景值分析
分区 |
占地类型 |
面积 (m2) |
坡度 (°) |
指标覆盖度(%) |
侵蚀 强度 |
平均侵蚀模数(t/(km2·a)) |
年流失量(t/a) |
建构筑物区 |
耕地、其他用地 |
1863.20 |
1~3 |
/ |
轻度 |
500 |
0.93 |
道路硬化区 |
2674.46 |
1~3 |
/ |
轻度 |
500 |
1.34 | |
景观绿化区 |
2135.14 |
1~3 |
/ |
轻度 |
500 |
1.07 | |
施工临建区 |
其他用地 |
150.00 |
1~3 |
/ |
轻度 |
500 |
0.08 |
施工营地区 |
耕地 |
150.00 |
1~3 |
/ |
轻度 |
500 |
0.08 |
临时堆土区 |
其他用地 |
1000.00 |
1~3 |
/ |
轻度 |
500 |
0.50 |
合计 |
/ |
7972.80 |
/ |
/ |
/ |
/ |
3.99 |
4.2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
4.2.1 水土流失影响因素
本项目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新增水土流失主要是由于人为扰动地表、破坏植被、构筑人工再塑地貌等活动,在侵蚀营力的作用下产生的,其形成包括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种。
(1)自然因素
自然因素包括地形坡度、气候、土壤、植被等因素,其中降雨、风、温度等气候因素是形成土壤侵蚀的自然动力因素。
①地貌:在自然状况下,水土流失随地表坡度的增大而增大,在工程施工等外营力作用下,地表坡度加大对水土流失的作用随之大幅度加大,水土流失强度成倍增加。本工程为点型工程,项目区坡度较小,地表坡度在5度以内,对水土流失有一定影响。
②降雨:降雨是造成水土流失的主要动力因素,项目区多年平均降雨量987.2 mm,降雨量分布在5~10月份,在人工地表扰动条件下,降雨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将随之加大,成为项目区影响工程施工和生产新增水土流失的主要自然因素。
③土壤侵蚀是在地貌、岩性、土壤、植被、降雨、风力等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在工程施工等扰动作用下,削弱甚至破坏了土地的水土保持功能,水土流失随之大幅度加大,水土流失强度成倍增加。
(2)人为因素
在施工期间,该项目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具有“暂时性”的特点,在施工期间,工程挖填方,基础开挖填筑、施工生产生活场地平整等施工过程将损毁地表植被,原稳定地形地貌受遭到破坏,地表结皮遭到扰动破坏,使占地范围内的表层土裸露或形成松散堆积体,失去原有地表的抗冲性和固土能力,加剧水土流失。
工程建设施工完成后大部分占地停止人为扰动,进入自然恢复期。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量主要来源于绿化区域,通过复垦、撒播种草等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水土流失渐渐恢复到自然侵蚀状态。
4.2.2 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的影响
本项目土壤侵蚀以水力侵蚀为主,降水及其形成的地表径流为产生土壤侵蚀的根本动力。工程的开挖回填活动破坏了原覆盖的植被保护层,改变了地表组成物质的结构、质地,使部分地表变得裸露而松散,在水的作用下更恶化地表组成物质的理化性质,大为降低其抗冲性和抗蚀性。工程施工还改变了原有地貌的坡长、坡度等因素,使坡面在水力、重力的综合作用下更容易发生侵蚀。可见,集中、规范堆放废弃土石渣,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扰动破坏原地貌范围,在扰动面上缘截水切断水源动力,内部排水改善地表组成物质理化性质,下缘拦住土石渣去向,表面及时采取覆盖措施尤其是植物措施减少扰动面裸露时间,是防治建设生产引发的水土流失的根本措施。通过工程原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及本方案增设的水土保持措施的综合防治,可以大为减缓区内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达到国家规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1)工程占地对水土流失的影响
施工过程中和生产过程中的大量开挖将压埋或损坏原有植被、地表,使地表土层稳定结构及植被受到破坏,并改变局部地形,从而改变了径流汇流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加大施工区的水土流失量。
(2)开挖和填筑对水土流失的影响
在施工期,开挖和填筑将使地表植被、地面组成物质和地貌受到扰动和破坏,使征地范围内的表层土裸露或形成松散堆积体,失去原有植被的防冲、固土能力。
4.2.3 扰动地表、损坏植被面积分析
根据主体工程设计资料、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统计分析,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造成扰动地表面积为 6672.80m2。项目建设扰动土地面积包括临时用地 1300m2。
4.3土壤流失量调查与预测
本项目于2022年7月已开工建设,项目预计完工时间为2023年6月。本方案前的水土流失量采用调查,后期采用预测。
4.3.1 调查与预测单元
项目于 2022 年 7 月开工建设,2023 年6月已完工。本方案将自 2022 年 7 月开工至今的作业位置作为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量调查和预测单元,详见表4-3。
表 4-3 土壤流失调查和预测单元
调查分区 |
施工期 |
调查范围(m2) | |
建构筑物区 |
1863.20 |
道路硬化区 |
2674.46 |
景观绿化区 |
2135.14 |
施工临建区 |
150.00 |
施工营地区 |
150.00 |
临时堆土区 |
1000.00 |
合计 |
7972.80 |
4.3.2 调查与预测时段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各预测单元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应根据施工进度分别确定。施工期为实际扰动地表时间,施工期预测时间应按连续12个月为一年计;不足12个月,但达到一个雨(风)季长度的,按一年计;不足一个雨(风)季长度的,按占雨(风)季长度的比例计算。自然恢复期为施工扰动结束后,不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的情况下,土壤侵蚀强度自然恢复到扰动前土壤侵蚀强度所需要的时间,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确定,一般情况下湿润区取2年,半温润区取3年,干旱半干旱区取5年。
因此,本项目施工期调查时段:根据调查,项目已于 2022 年 7 月开工,调查时段为 2022 年 7 月~2023 年 5 月,经历雨季5个月,施工期调查时段按 0.83 年计列。
项目预测时段:项目预测时段为2023年6月,经历雨季1个月,按最不利条件,施工期预测时段按 0.17 年计。
自然恢复期:项目处于湿润区,取自然恢复期为2年。
各分区施工期和植被恢复期预测时间见表4-4。
表4-4 水土流失调查、预测范围
预测、调查单元 |
水土流失调查 |
水土流失预测 | ||||
施工期(m2) |
时段 (a) |
施工期 (m2) |
时段 (a) |
自然恢复期(m2) |
时段 (a) | |
建构筑物区 |
1863.20 |
0.83 |
||||
道路硬化区 |
2674.46 |
0.83 |
||||
景观绿化区 |
2135.14 |
0.83 |
2135.14 |
0.17 |
2135.14 |
2 |
施工临建区 |
150.00 |
0.83 |
150.00 |
0.17 |
150.00 |
2 |
施工营地区 |
150.00 |
0.17 |
150.00 |
0.17 |
150.00 |
2 |
临时堆土区 |
1000.00 |
0.83 |
1000.00 |
0.17 |
1000.00 |
2 |
4.3.3 土壤侵蚀模数
4.3.3.1 调查、预测方法
(1)调查方法
根据调查内容,调查方法主要采用资料收集与室内分析相结合方法。
①收集、分析资料。收集内容包括:主体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记录、 施工监理资料、施工时气象水文资料等。
②具体内容和方法。根据项目施工记录及施工监理资料,结合项目主体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咨询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得出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类型、强度、危害,推断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影响。
(2)预测方法
水土流失预测方法主要是根据当地区域土壤侵蚀资料和当地水土保持规划,确定水土流失背景值;并通过类比项目区类似项目的水土流失预测成果,确定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根据该工程特点,使用经验公式对水土流失量进行预测,公式为:
- 水土流失量预测公式:
- 新增水土流失量预测公式:
式中,——扰动地表土壤流失量,t;
——扰动地表新增土壤流失量,t;
——预测单元,(1,2,3,……,n-1,n);
——预测时段,1,2,3,指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
——第i个预测单元的面积(扰动面积),km2;
——扰动前不同预测单元土壤侵蚀模数,t/(km²•a);
——扰动后不同预测单元不同时段的土壤侵蚀模数,t/(km²•a);
——不同预测单元各时段新增土壤侵蚀模数,t/(km²•a);
——预测时段(扰动时段),a。
原生地表的侵蚀模数主要根据各预测区原地表植被状况、土地利用原状、地形地貌等因素,参照《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分级标准和指标确定,加速侵蚀模数采用类比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确定。
4.3.3.2 扰动前后土壤侵蚀模数分析与取值
(1)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
根据项目占地面积及占地类型、地表植被和人为扰动情况,参照《土壤侵蚀分类分 级标准》(SL190-2007),确定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值。据实地调查,该工程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和其他用地。项目建设占地范围的土壤平均侵蚀模数为 500t/(km²·a)。水土流失强度表现为轻度。
(2)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可采用数学模型、试验观测等方法确定。本方案采用数学模型法——通用土壤流失方程 (USLE),公式如下:
A=R×K×L×S×C×P
A——单位面积的年平均土壤流失量,t/hm2;
R——降雨侵蚀力因子 MJ·mm/(hm2·h),查《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 (SL773-2018)附录 C 可知,南充市的降雨侵蚀力因子 R 为 5276.9MJ·mm/(hm2·h);
K——土壤可蚀性因子,t·hm2·h(hm2·MJ·mm),查《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773-2018)附录 C 可知,南充市的土壤可蚀性因子 K 为 0.0071t·hm2·h (hm2·MJ·mm);
L——坡长因子,无量纲;
S——坡度因子,无量纲;
C——植被遮盖和经营管理因子,无量纲,可参考《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 导则》(SL773-2018),一般扰动地表计算单元为农地时,植被覆盖因子取值1。
P——水土保持措施因子,可参考《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 (SL773-2018)中表 6 取值,若没有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时,应取 1。
表 4-5 通用土壤流失方程计算 A、M 结果表
预测单元 |
R MJ·mm/ (hm2·h) |
K t·hm2·h(hm2·MJ·mm) |
L |
S |
C |
P |
A t/hm2 |
M t/km2·a |
建构筑物区 |
5276.9 |
0.0071 |
1.316 |
0.559 |
1 |
1 |
27.56 |
2756.16 |
道路硬化区 |
5276.9 |
0.0071 |
1.316 |
0.559 |
1 |
1 |
27.56 |
2756.16 |
景观绿化区 |
5276.9 |
0.0071 |
1.316 |
0.559 |
1 |
1 |
27.56 |
2756.16 |
施工临建区 |
5276.9 |
0.0071 |
1.316 |
0.559 |
1 |
1 |
27.56 |
2756.16 |
施工营地区 |
5276.9 |
0.0071 |
1.316 |
0.559 |
1 |
1 |
27.56 |
2756.16 |
临时堆土区 |
5276.9 |
0.0071 |
1.316 |
0.559 |
1 |
1 |
27.56 |
2756.16 |
结合上述计算及现场调查,各调查及预测单元土壤侵蚀模数取值结果详见表4-6。
表 4-6 调查及预测单元土壤侵蚀模数
预测单元 |
原地表土壤平均侵蚀模数t/(km2·a) |
扰动土壤平均侵蚀模数t/(km2·a) | |
施工期 |
自然恢复期 | ||
建构筑物区 |
500 |
2756.16 |
|
道路硬化区 |
500 |
2756.16 |
|
景观绿化区 |
500 |
2756.16 |
1422.18 |
施工临建区 |
500 |
2756.16 |
1422.18 |
施工营地区 |
500 |
2756.16 |
1422.18 |
临时堆土区 |
500 |
2756.16 |
1422.18 |
4.3.4 调查及预测结果
(1)调查结果
经现场调查,项目已于 2022 年 7 月开工,2023年6月完工,目前项目已经完工。本方案对已施工区域的水土流失情况进行调查复核,具体结果详见表4-7。
表 4-7 水土流失调查成果表
调查单元 |
土壤侵蚀 背景值 t/(km²•a) |
扰动后 侵蚀强度 t/(km²•a) |
侵蚀 面积m² |
侵蚀 时间 a |
背景流失量 t |
预测流失量 t |
新增流失量 t |
建构筑物区 |
500 |
2756.16 |
1863.20 |
0.83 |
0.77 |
4.26 |
3.49 |
道路硬化区 |
500 |
2756.16 |
2674.46 |
0.83 |
1.11 |
6.12 |
5.01 |
景观绿化区 |
500 |
2756.16 |
2135.14 |
0.83 |
0.89 |
4.88 |
3.99 |
施工临建区 |
500 |
2756.16 |
150.00 |
0.83 |
0.06 |
0.34 |
0.28 |
施工营地区 |
500 |
2756.16 |
150.00 |
0.17 |
0.01 |
0.07 |
0.06 |
临时堆土区 |
500 |
2756.16 |
1000.00 |
0.83 |
0.42 |
2.29 |
1.87 |
合计 |
7972.8 |
3.26 |
17.96 |
14.70 |
(2)预测结果
项目水土流失预测是按照工程区水土流失情况进行的,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划分为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具体预测结果详见表4-8、4-9、4-10。
表 4-8 水土流失预测成果表
调查单元 |
土壤侵蚀 背景值 t/(km²•a) |
扰动后 侵蚀强度 t/(km²•a) |
侵蚀 面积m² |
侵蚀 时间 a |
背景流失量 t |
预测流失量 t |
新增流失量 t |
建构筑物区 |
500 |
0 |
1863.20 |
0.17 |
0.16 |
0.00 |
0.00 |
道路硬化区 |
500 |
0 |
2674.46 |
0.17 |
0.23 |
0.00 |
0.00 |
景观绿化区 |
500 |
2756.16 |
2135.14 |
0.17 |
0.18 |
1.00 |
0.82 |
施工临建区 |
500 |
2756.16 |
150.00 |
0.17 |
0.01 |
0.07 |
0.06 |
施工营地区 |
500 |
0 |
150.00 |
0.17 |
0.01 |
0.00 |
0.00 |
临时堆土区 |
500 |
2756.16 |
1000.00 |
0.17 |
0.09 |
0.47 |
0.38 |
合计 |
7972.8 |
0.68 |
1.54 |
1.26 |
表4-9 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预测成果表
调查单元 |
土壤侵蚀 背景值 t/(km²•a) |
扰动后 侵蚀强度 t/(km²•a) |
侵蚀 面积m² |
侵蚀 时间 a |
背景流失量 t |
预测流失量 t |
新增流失量 t |
景观绿化区 |
500 |
1422.18 |
2135.14 |
2 |
2.14 |
6.07 |
3.94 |
施工临建区 |
500 |
1422.18 |
150.00 |
2 |
0.15 |
0.43 |
0.28 |
施工营地区 |
500 |
1422.18 |
150.00 |
2 |
0.15 |
0.43 |
0.28 |
临时堆土区 |
500 |
1422.18 |
1000.00 |
2 |
1.00 |
2.84 |
1.84 |
合计 |
3435.14 |
3.44 |
9.77 |
6.34 |
表 4-10 水土流失预测成果汇总表
时段 |
侵蚀面积 m² |
背景流失量 t |
预测流失量 t |
新增流失量 t |
施工期 |
7972.8 |
0.68 |
1.54 |
1.26 |
自然恢复期 |
3435.14 |
3.44 |
9.77 |
6.34 |
合计 |
4.12 |
11.31 |
7.60 |
(3)调查、预测结果汇总
综上所述,本方案针对项目水土流失量情况的调查及预测结果见表4-11,若不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在项目施工期及自然恢复期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 29.27 t,背景水土流失量 7.38 t,新增水土流失量 22.30 t。
表 4-11 工程水土流失调查、预测汇
时段 |
侵蚀面积 m² |
背景流失量 t |
调查、预测 流失量 t |
新增流失量 t | |
调查结果 |
施工期 |
7972.8 |
3.26 |
17.96 |
14.70 |
预测结果 |
施工期 |
7972.8 |
0.68 |
1.54 |
1.26 |
自然恢复期 |
3435.14 |
3.44 |
9.77 |
6.34 | |
合计 |
7.38 |
29.27 |
22.30 |
4.4 水土流失危害
项目已经基本完工,项目建设未造成水土流失危害。
5 水土保持措施
5.1防治区划
(1)防治分区的目的
在确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基础上进行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目的是为了科学合理地布设防治措施,同一分区内造成水土流失的影响因素基本相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基本相同,可以典型设计来代表区内具体各地的设计,进而可以用典型设计的工程量推算整个分区的工程量。其次可以为水土流失预测和水土保持监测奠定基础。
(2)防治分区的依据
在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依据主体工程布局、施工扰动特点、建设时序、地貌特征、自然属性、水土流失影响因素等进行分区,并结合具体工程施工情况来划分水土流失防治区。
(3)防治分区的原则
区内具有明显的相似性,区间具有显著的差异性的原则。主导因素原则。综合性与层次性原则。地域完整性原则。
(4)防治分区
根据以上原则及依据,将项目区分为建构筑物区、道路硬化区、景观绿化区、施工临建区、施工营地区、临时堆土区6个防治分区,分别进行水土流失预测和防治措施布设。各水土流失防治区的施工特点、主要水土流失因素和水土保持防治重点详见表5-1。
表5‑1分区水土流失特点和防治重点
调查单元 |
面积 m2 |
主要特点 |
水土流失因素 |
水土保持防治重点 |
建构筑物区 |
1863.20 |
土石方挖填、搬运频繁 |
对地表扰动剧烈 |
裸露地表及碾压扰动 |
道路硬化区 |
2674.46 |
机械及人为扰动频繁 |
对地表扰动剧烈 |
开挖运移土方,挖、填坡面 |
景观绿化区 |
2135.14 |
地表裸露时间长,表土松散、运行初期植被长势较差 |
土壤受雨滴溅蚀,径流冲刷 |
土地整治、临时防护 |
施工临建区 |
150.00 |
机械及人为扰动频繁 |
对地表扰动剧烈 |
土地整治、临时防护 |
施工营地区 |
150.00 |
区内硬化,易产生较大径流 |
径流对周边冲刷 |
周边防护 |
临时堆土区 |
1000.00 |
土体松散、抗蚀性差 |
临时堆料易受雨水冲刷 |
临时堆料 |
合计 |
7972.8 |
5.2措施总体布局
5.2.1 防治措施体系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遵循“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相结合,统筹布置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在防治措施具体配置中,要以工程措施为先导,充分发挥其速效性和控制性,同时也要发挥植物措施的后续性和生态效应。
5.2.2 防治措施总体布局
根据业主提供资料及现场勘查、询问,主体设计在施工期间采取了一些水土保持措施,但防治水土流失不足,本方案对存在水土流失区域有针对的新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5.3 分区措施布设
根据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工程地形单元水土流失的特点、危害程度以及水土流失防治的目标,结合项目区气候特点,地形地貌类型,新增水土流失的特点及建设时序等要素对建设项目工程采用分区防治的办法进行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使之形成一个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量如下:
(1)建构筑物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 300 m3。
临时措施:密目网遮盖1000m2,布设于开挖裸露面。
(2)道路硬化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 480 m3,雨水管网 500m。
临时措施:洗车池 1 个,布设于场区进出口处,临时土质排水沟 50m,布设于施工道路沿线。沉沙池 1 座,布设于项目区西北侧道路排水出口,砖砌结构,矩形断面,尺寸 2m×1.5m×1m。
(3)景观绿化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 97.5m3,表土回覆 560m3,土地整治 2135.14m2。
植物措施:景观绿地面积 2135.14m2,布置于绿化工程区全区,绿化设计主要采取灌草相搭配。
临时措施:密目网遮盖 1500m2;布置于未及时绿化裸露地表。
(4)施工临建区
工程措施:表土回覆 45m3,土地整治 150m2;布设于需恢复植被区域。
植物措施:撒播草籽 150m2,用于使用结束后植被恢复。
临时措施:彩条布覆盖 150m2;布置于施工期裸露地表。
(5)施工营地区
工程措施:表土剥离 22.5m3,表土回覆45 m3,土地整治 150m2(复耕 75m2,复绿 75m2);布设于需恢复植被及复耕区域。
植物措施:撒播草籽 75m2,用于使用结束后植被恢复。
临时措施:临时土质排水沟 20m,布设于施工营地区四周。
(6)临时堆土区
工程措施:表土回覆 250m3。
植物措施:撒播草籽 1000m2,用于使用结束后植被恢复。
临时措施:①临时土质排水沟 50m,布设于临时堆土区东侧。②土袋拦挡 20m,布设于临时堆土区四周。③密目网遮盖遮 1000m2,布置于临时堆土表面。④沉沙池 1 座,布设于临时堆土区东南角排水出口,砖砌结构,矩形断面,尺寸 1m×1 m×1m。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汇总详见表5-2。
表5-2 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汇总表
分区 |
措施类型 |
措施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实施进度 |
建构筑物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m3 |
300 |
主体已有 |
已实施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遮盖 |
m2 |
1000 |
主体已有 |
已实施 | |
道路硬化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m3 |
480 |
主体已有 |
已实施 |
雨水管网 |
m |
500 |
主体已有 |
已实施 | ||
临时措施 |
洗车池 |
座 |
1 |
主体已有 |
已实施 | |
土质排水沟 |
m |
50 |
主体已有 |
已实施 | ||
沉沙池 |
座 |
1 |
主体已有 |
已实施 | ||
景观绿化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m3 |
97.5 |
主体已有 |
已实施 |
表土回覆 |
m3 |
560 |
主体已有 |
已实施 | ||
土地整治 |
m2 |
2135.14 |
主体已有 |
已实施 | ||
植物措施 |
景观绿地 |
m2 |
2135.14 |
主体已有 |
已实施 |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遮盖 |
m2 |
1500 |
主体已有 |
已实施 | |
施工临建区 |
工程措施 |
土地整治 |
m2 |
150 |
主体已有 |
已实施 |
表土回覆 |
m3 |
45 |
主体已有 |
已实施 | ||
植物措施 |
撒播草籽 |
m2 |
150 |
主体已有 |
已实施 | |
临时措施 |
密目网遮盖 |
m2 |
150 |
主体已有 |
已实施 | |
施工营地区 |
工程措施 |
表土剥离 |
m3 |
22.5 |
主体已有 |
已实施 |
土地整治 |
m2 |
150 |
主体已有 |
已实施 | ||
表土回覆 |
m3 |
45 |
主体已有 |
已实施 | ||
植物措施 |
撒播草籽 |
m2 |
75 |
主体已有 |
已实施 | |
临时措施 |
土质排水沟 |
m |
20 |
主体已有 |
已实施 | |
工程措施 |
表土回覆 |
m3 |
250 |
|||
临时堆土区 |
植物措施 |
撒播草籽 |
m2 |
1000 |
主体已有 |
已实施 |
临时措施 |
临时拦挡 |
m |
20 |
主体已有 |
已实施 | |
密目网遮盖 |
m2 |
1000 |
主体已有 |
已实施 | ||
土质排水沟 |
m |
50 |
主体已有 |
已实施 | ||
沉沙池 |
座 |
1 |
主体已有 |
已实施 |
6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6.1水土保持投资
6.1.1 编制原则及依据
6.1.1.1 编制原则
(1)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有关规定;
(2)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作为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其概算价格水平年与主体工程一致;
(3)材料价格与主体工程一致;
(4)植物措施单价依据当地水土保持植树造林价格确定;
(5)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作为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为保证工程投资的合理性,其价格水平年采用2023年2季度。
6.1.1.2 编制依据
(1)《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3〕67 号)
(2) 水利部办公厅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办财务函〔2019〕448 号)
(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47号)
(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办水总[2016]132号)
(5)《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发布<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川水发[2015]9号)
(6)《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办财务函[2019] 448号)
(7) 《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_相应调整办法》的通知》(川水函〔2019〕610号)
6.1.2 编制说明
(1)人工预算单价
根据“2022年上半年各市(州)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普通人工单价为139元/工日;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技术人工单价为220元/工日。
(2)主要材料预算单价
主要材料预算单价与主体工程一致,价格详见表 6-1。
表6-1 主要材料、地方材料供应及预算价格表
序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单价(元) |
1 |
水泥 |
t |
500 |
2 |
砂石 |
m3 |
136 |
3 |
电 |
Kwh |
1.50 |
4 |
水 |
m3 |
7.85 |
5 |
密目网 |
m2 |
8.82 |
6 |
柴油 |
Kg |
7.66 |
7 |
汽油 |
Kg |
9.25 |
8 |
砖 |
千块 |
377 |
9 |
土工布 |
m2 |
5.5 |
10 |
M7.5砂浆 |
t |
438 |
11 |
M10砂浆 |
t |
454 |
12 |
锯材 |
m3 |
2116 |
13 |
钢模板 |
Kg |
4.2 |
14 |
铁件 |
Kg |
3.8 |
15 |
C30混凝土 |
m3 |
513 |
(3)相关费率
表6-2 工程措施费率、植物措施费率取值表
序号 |
费率名称 |
植物措施(%) |
工程措施(%) |
1 |
其他直接费 |
3.9 |
4.2 |
2 |
间接费 |
4.5 |
4.5 |
3 |
企业利润 |
7 |
7 |
4 |
税率 |
9 |
9 |
(4)水土保持措施单价
表6-3 水土保持措施单价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单价(元) |
1 |
土方开挖 |
m3 |
41.56 |
2 |
编织袋土石填筑 |
100 m3 |
44037.78 |
3 |
编织袋拆除 |
100 m3 |
5942.76 |
4 |
表土剥离 |
100 m3 |
902.81 |
5 |
表土回覆 |
100 m3 |
551.90 |
6 |
密目网遮盖 |
100 m2 |
881.85 |
7 |
土方回填 |
100 m3 |
8982.53 |
8 |
播撒草籽 |
1hm2 |
2020.61 |
9 |
土地整治 |
1hm2 |
1482.07 |
(5)临时工程
临时防护措施的费用为临时防护措施的工程量乘以单价。
(6)独立费用
①建设管理费:参照《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对建设管理费取费规定,按新增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施工临时工程费用之和的2.0%计列。
②工程建设监理费:主体已列监理费,按主体工程监理费分摊,方案新增监理费,依据工作量的大小,结合市场行情,按方案新增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之和的2.5%计列。
③勘测设计费:主体已列勘测设计费,按主体工程勘测设计费分摊,方案新增勘测设计费,依据工作量的大小,结合市场行情,计列 2 万元。
④竣工验收技术评估费: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费,依据工作量大小,计列 1 万元。
(7)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工程措施投资+植物措施投资+施工临时工程投资+独立费用项之和的5%
(8)水土保持补偿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水土保持补偿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47 号),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按征占地面积每平方米缴纳1.3 元计算。本项目占地面积共7973m²,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04万元。
6.1.3 水土保持总投资
本工程的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包括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投资和水土保持方案新增投资两大部分。
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估算总投资为43.65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计列投资39.61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4.04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投资包括:独立费用3.00万元(科研勘察设计费2.00 万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1.00 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04万元;水土保持措施已经完成,因此基本预备费不计。详见水土保持工程总概算表6-4。
表6-4 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估算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方案新增 |
主体已列 |
总投资 | |||
建安 工程费 |
植物 措施费 |
独立 费用 |
小计 | ||||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
16.60 |
16.60 | |||||
1 |
建构筑物区 |
||||||
2 |
道路硬化区 |
||||||
3 |
景观绿化区 |
||||||
4 |
施工临建区 |
||||||
5 |
施工营地区 |
||||||
6 |
临时堆土区 |
||||||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
10.39 |
10.39 | |||||
1 |
建构筑物区 |
||||||
2 |
道路硬化区 |
||||||
3 |
景观绿化区 |
||||||
4 |
施工临建区 |
||||||
5 |
施工营地区 |
||||||
6 |
临时堆土区 |
||||||
第三部分临时措施 |
12.37 |
12.37 | |||||
一 |
临时防护工程 |
||||||
1 |
建构筑物区 |
||||||
2 |
道路硬化区 |
||||||
3 |
景观绿化区 |
||||||
4 |
施工临建区 |
||||||
5 |
施工营地区 |
||||||
6 |
临时堆土区 |
||||||
二 |
其他临时工程 |
||||||
第四部分 独立费用 |
3 |
0.25 |
3.25 | ||||
1 |
建设管理费 |
0.11 |
0.11 | ||||
2 |
科研勘测设计费 |
2.00 |
2.00 |
||||
3 |
水土保持监理费 |
0.14 |
0.14 | ||||
4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费 |
1.00 |
1.00 |
||||
第一至四部分合计 |
3.00 |
39.61 |
42.61 | ||||
基本预备费 |
/ |
||||||
静态总投资 |
3.00 |
39.61 |
42.61 |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1.04 |
||||||
水保工程总投资 |
4.04 |
39.61 |
43.65 |
6.2 水土保持效益分析
水土保持效益分析应本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着重分析方案实施后在控制人为水土流失所产生的保土保水、改善生态环境、保障项目工程运行安全方面的效益和作用。本方案着重分析工程建设区在实施水土保持治理措施后所产生的效益,效益分析中以减轻和控制水土流失为主,其次才考虑其他方面的效益。
水土保持效益指标包括水土流失治理度、水土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和林草覆盖率等。根据本水保方案采取的各项措施,各项指标的计算过程以及达标情况见表6-5和6-6。
(1)水土流失治理度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水土流失治理达标面积/水土流失总面积)×100%
(2)土壤流失控制比
土壤流失控制比=项目区容许土壤流失量/治理后每平方公里年平均土壤流失量
(3)渣土防护率
渣土防护率=(采取措施实际档护的永久弃渣、临时堆土数量)/(永久弃渣和临时堆土总量)×100%
(4)表土保护率
表土保护率=(保护的表土数量/可剥离表土总量)×100%
(5)林草植被恢复率
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类植被面积/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100%
(6)林草覆盖率
林草覆盖率=(林草类植被面积/总面积)×100%
本项目通过水土保持方案补充设计,至设计水平年六大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达标情况计算见下表。
表6-5 设计水平年工程建设和水土保持各项指标值表
序号 |
项目 |
指标 | |
1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水土流失治理达标面积(hm2) |
水土流失总面积(hm2) |
100 |
0.80 |
0.80 | |
2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项目区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治理后每平方公里年平均土壤流失量t/km2.a |
1 |
500 |
500 | |
3 |
渣土防护率 |
采取措施实际档护的临时堆土数量(m3) |
临时堆土总量(万m3) |
98.47 |
2900 |
2945 | |
4 |
表土保护率(%) |
保护的表土数量(m³) |
可剥离表土总量(m³) |
94.89 |
854 |
900 | |
5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林草类植被面积(m2) |
可恢复林草植被面积(m2) |
99.76 |
2130 |
2135.14 | |
6 |
林草覆盖率(%) |
林草类植被面积(m2) |
项目建设区总面积(m2) |
31.92 |
2130 |
6672.80 |
表6-6 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计算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防治目标 |
方案实现值 |
达标情况 |
1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100 |
达标 |
2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 |
1 |
达标 |
3 |
渣土防护率(%) |
94 |
98.47 |
达标 |
4 |
表土保护率(%) |
92 |
94.89 |
达标 |
5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99.76 |
达标 |
6 |
林草覆盖率(%) |
27 |
31.92 |
达标 |
由上表可以看出,通过水土保持措施治理后,均达到指标。
7 水土保持管理
7.1 组织管理
7.1.1 组织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方案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为保证水土保持方案的顺利实施,需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因此,在工程后续建设期,建设单位需成立水土保持管理机构,负责工程建设和生产期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工作。
机构的主要职责为: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确保水保工程安全,充分发挥水保工程效益。
(2)工程施工期间,负责与设计、施工、监测、监理单位保持联系,协调好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的关系,确保水保工程的正常开展和顺利进行,并按时竣工,最大限度减少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的破坏。
(3)深入工程现场进行检查和观测,掌握工程施工和生产期间的水土流失状况及其防治措施落实状况,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基础资料。
(4)建立、健全各项档案,积累、分析整编资料,为水土保持工程验收提供相关资料。
7.1.2 管理措施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建设单位主要应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1)将水土保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真正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认真组织方案的实施和管理,定期检查,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2)加强水土保持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以及工程附近群众的水土保持意识。
(3)制定方案实施的目标责任制,防止建设中的不规范行为与水土保持方案相抵触的现象发生,并负责协调本方案和主体工程的关系。
(4)在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在建或已建的水土保持工程进行检查观测,随时掌握其运行状态,进行日常维修养护,消除隐患,维护水土保持工程完整。
(5)加大水土保持执法力度,对不执行“三同时”制度的,要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7.2 后续设计
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设计部分水土保持工作,施工至目前,项目区即将施工完成,建筑物主体已基本完工,道路部分大部分均已修建,通过分析,无需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无需进行后续设计。
7.3 水土保持工程监理
项目占地面积小于 5hm2,土石方挖填总量小于 5万m3,主体工程实施了项目监理,水土保持监理纳入了主体工程监理范畴。
7.4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单位应有专门的水土保持机构和人员组织、管理、实施各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同时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作好监督、检查工作。建设单位应加强工程人员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其水土保持法律意识。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检查,同时建设单位要自觉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
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参建各方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
验收工作组应有 1 名省库水土保持专家,验收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鉴定书公示 20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附表
附表1:单价分析表
人工开挖土方 | |||||
定额编号:01006单位:100自然方 | |||||
施工方法:挂线、用锹,锄头开挖 | |||||
编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合价(元) |
一 |
直接工程费 |
元 |
2908.38 | ||
(一) |
直接费 |
元 |
2718.11 | ||
1 |
人工费 |
工时 |
22.44 |
117.6 |
2638.94 |
2 |
材料费 |
元 |
79.17 | ||
零星材料费 |
% |
3.00 |
2638.94 |
79.17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2.00 |
2718.11 |
54.36 |
(三) |
现场经费 |
% |
5.00 |
2718.11 |
135.91 |
二 |
间接费 |
% |
5.50 |
2908.38 |
159.96 |
三 |
利润 |
% |
7.00 |
3068.34 |
214.78 |
四 |
价差 |
183.31 | |||
人工费 |
元 |
1.56 |
117.60 |
183.31 | |
五 |
税金 |
% |
9.00 |
3466.43 |
311.98 |
六 |
扩大系数 |
% |
10.00 |
3778.41 |
377.84 |
合计 |
元 |
4156.25 |
土袋挡墙拦挡 | |||||
定额编号:03053单位:100堰体方 | |||||
施工方法:装土、封包、堆筑 | |||||
编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合价(元) |
一 |
直接工程费 |
元 |
30931.91 | ||
(一) |
直接费 |
元 |
28908.33 | ||
1 |
人工费 |
工时 |
22.44 |
1162 |
26075.28 |
2 |
材料费 |
元 |
2833.05 | ||
编织袋 |
个 |
0.85 |
3300 |
2805.00 | |
其它材料费 |
% |
1.00 |
2805.00 |
28.05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2.00 |
28908.33 |
578.17 |
(三) |
现场经费 |
% |
5.00 |
28908.33 |
1445.42 |
二 |
间接费 |
% |
5.50 |
30931.91 |
1701.26 |
三 |
利润 |
% |
7.00 |
32633.17 |
2284.32 |
四 |
价差 |
1811.27 | |||
人工费 |
元 |
1.56 |
1162.00 |
1811.27 | |
五 |
税金 |
% |
9.00 |
36728.76 |
3305.59 |
六 |
扩大系数 |
% |
10.00 |
40034.35 |
4003.43 |
合计 |
元 |
44037.78 |
土袋挡墙拆除 | |||||
定额编号:03054单位:100堰体方 | |||||
施工方法:拆除、清理 | |||||
编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合价(元) |
一 |
直接工程费 |
元 |
4158.71 | ||
(一) |
直接费 |
元 |
3883.02 | ||
1 |
人工费 |
工时 |
22.44 |
168 |
3769.92 |
2 |
材料费 |
元 |
113.10 | ||
零星材料费 |
% |
3.00 |
3769.92 |
113.10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2.00 |
3883.02 |
77.66 |
(三) |
现场经费 |
% |
5.00 |
3960.68 |
198.03 |
二 |
间接费 |
% |
5.50 |
4158.71 |
228.73 |
三 |
利润 |
% |
7.00 |
4387.44 |
307.12 |
四 |
价差 |
261.87 | |||
人工费 |
元 |
1.56 |
168.00 |
261.87 | |
五 |
税金 |
% |
9.00 |
4956.43 |
446.08 |
六 |
扩大系数 |
% |
10.00 |
5402.51 |
540.25 |
合计 |
元 |
5942.76 |
人工装胶轮车倒土20m | |||||
定额编号:01098单位:100自然方 | |||||
施工方法:人工装胶轮车运、空回 | |||||
编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合价(元) |
一 |
直接工程费 |
元 |
2447.53 | ||
(一) |
直接费 |
元 |
2287.41 | ||
1 |
人工费 |
工时 |
22.44 |
95.3 |
2138.53 |
2 |
材料费 |
元 |
106.93 | ||
零星材料费 |
% |
5.00 |
2138.53 |
106.93 | |
3 |
机械费 |
41.95 | |||
胶轮车 |
台时 |
0.92 |
45.70 |
41.95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2.00 |
2287.41 |
45.75 |
(三) |
现场经费 |
% |
5.00 |
2287.41 |
114.37 |
二 |
间接费 |
% |
4.40 |
2447.53 |
107.69 |
三 |
利润 |
% |
7.00 |
2555.22 |
178.87 |
四 |
价差 |
148.55 | |||
人工费 |
元 |
1.56 |
95.30 |
148.55 | |
五 |
税金 |
% |
9.00 |
2882.64 |
259.44 |
六 |
扩大系数 |
% |
10.00 |
3142.07 |
314.21 |
合计 |
元 |
3456.28 |
修筑沉沙池 |
|||||
定额编号:10074单位:1座 | |||||
施工方法:池体开挖、池体砌(浇)筑、土方回填、池底及池壁抹面等 | |||||
编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合价(元) |
一 |
直接工程费 |
元 |
2636.47 | ||
(一) |
直接费 |
元 |
2463.99 | ||
1 |
人工费 |
工时 |
22.44 |
90.1 |
2021.84 |
2 |
材料费 |
元 |
442.15 | ||
水泥 |
t |
490 |
0.14 |
68.60 | |
砂 |
m3 |
60 |
0.72 |
43.20 | |
砖 |
千块 |
377 |
0.81 |
305.37 | |
水 |
m3 |
7.85 |
0.5 |
3.93 | |
零星材料费 |
% |
5.00 |
421.10 |
21.05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2.00 |
2463.99 |
49.28 |
(三) |
现场经费 |
% |
5.00 |
2463.99 |
123.20 |
二 |
间接费 |
% |
4.40 |
2636.47 |
116.00 |
三 |
利润 |
% |
7.00 |
2752.48 |
192.67 |
四 |
价差 |
257.08 | |||
(一) |
人工费 |
元 |
1.56 |
90.10 |
140.44 |
(二) |
砂 |
m3 |
162.00 |
0.72 |
116.64 |
五 |
税金 |
% |
9.00 |
3202.23 |
288.20 |
六 |
扩大系数 |
% |
10.00 |
3490.44 |
349.04 |
合计 |
元 |
3839.48 |
撒播草籽 | |||||
定额编号:08056单位:1hm2 | |||||
施工方法:种子自理、人工撒播草籽、不覆土,或用耙、耱、石磙子碾等法覆土 | |||||
编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合价(元) |
一 |
直接工程费 |
元 |
1434.93 | ||
(一) |
直接费 |
元 |
1366.60 | ||
1 |
人工费 |
工时 |
22.44 |
15 |
336.60 |
2 |
材料费 |
元 |
1030.00 | ||
草籽 |
kg |
100 |
10 |
1000.00 | |
零星材料费 |
% |
3.00 |
1000.00 |
30.00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1.00 |
1366.60 |
13.67 |
(三) |
现场经费 |
% |
4.00 |
1366.60 |
54.66 |
二 |
间接费 |
% |
3.30 |
1434.93 |
47.35 |
三 |
利润 |
% |
5.00 |
1482.28 |
74.11 |
四 |
价差 |
140.44 | |||
人工费 |
元 |
1.56 |
90.10 |
140.44 | |
五 |
税金 |
% |
9.00 |
1556.40 |
140.08 |
六 |
扩大系数 |
% |
10.00 |
1836.92 |
183.69 |
合计 |
元 |
2020.61 |
砌砖 | |||||
定额编号:03007单位:100砌体方 | |||||
施工方法:拌浆、洒水、砌筑、勾缝。 | |||||
编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合价(元) |
一 |
直接工程费 |
元 |
47972.94 | ||
(一) |
直接费 |
元 |
44834.52 | ||
1 |
人工费 |
工时 |
22.44 |
889.20 |
19953.65 |
2 |
材料费 |
元 |
24826.69 | ||
砖 |
千块 |
377.00 |
53.40 |
20131.80 | |
砂浆 |
m3 |
182.85 |
25.00 |
4571.37 | |
其它材料费 |
% |
0.50 |
24703.17 |
123.52 | |
3 |
机械费 |
54.18 | |||
胶轮车 |
台时 |
0.92 |
59.02 |
54.18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2.00 |
44834.52 |
896.69 |
(三) |
现场经费 |
% |
5.00 |
44834.52 |
2241.73 |
二 |
间接费 |
% |
5.50 |
47972.94 |
2638.51 |
三 |
利润 |
% |
7.00 |
50611.45 |
3542.80 |
四 |
价差 |
6043.54 | |||
(一) |
人工费 |
元 |
1.56 |
889.20 |
1386.04 |
(二) |
砂浆 |
m3 |
186.30 |
25.00 |
4657.50 |
五 |
税金 |
% |
9.00 |
60197.79 |
5417.80 |
六 |
扩大系数 |
% |
10.00 |
65615.59 |
6561.56 |
合计 |
元 |
72177.15 |
水泥砂浆抹面 | |||||
定额编号:03079单位:100m2 | |||||
施工方法:冲洗、制浆、抹粉、压光。 | |||||
编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合价(元) |
一 |
直接工程费 |
元 |
2927.21 | ||
(一) |
直接费 |
元 |
2735.71 | ||
1 |
人工费 |
工时 |
22.44 |
85.8 |
1925.35 |
2 |
材料费 |
元 |
785.93 | ||
砂浆 |
m3 |
316.40 |
2.30 |
727.72 | |
其它材料费 |
% |
8 |
727.72 |
58.22 | |
3 |
机械费 |
24.43 | |||
胶轮车 |
台时 |
0.90 |
5.59 |
5.03 | |
混凝土搅拌机 |
台时 |
46.72 |
0.41 |
19.16 | |
其他机械费 |
% |
1.00 |
24.19 |
0.24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2.00 |
2735.71 |
54.71 |
(三) |
现场经费 |
% |
5.00 |
2735.71 |
136.79 |
二 |
间接费 |
% |
6.50 |
2927.21 |
190.27 |
三 |
利润 |
% |
7.00 |
3117.48 |
218.22 |
四 |
价差 |
562.50 | |||
(一) |
人工费 |
元 |
1.56 |
85.80 |
133.74 |
(二) |
砂浆 |
m3 |
186.42 |
2.30 |
428.76 |
五 |
税金 |
% |
9.00 |
3898.20 |
350.84 |
六 |
扩大系数 |
% |
10.00 |
4249.04 |
424.90 |
合计 |
元 |
4673.94 |
铺塑料彩条 | |||||
定额编号:03003单位:100m2 | |||||
施工方法:场内运输、铺设、接缝(针缝) | |||||
编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合价(元) |
一 |
直接工程费 |
元 |
752.03 | ||
(一) |
直接费 |
元 |
702.83 | ||
1 |
人工费 |
工时 |
22.44 |
16.00 |
359.04 |
2 |
材料费 |
元 |
343.79 | ||
塑料彩条布 |
m2 |
3.15 |
107.00 |
337.05 | |
其它材料费 |
% |
2.00 |
337.05 |
6.74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2.00 |
702.83 |
14.06 |
(三) |
现场经费 |
% |
5.00 |
702.83 |
35.14 |
二 |
间接费 |
% |
5.50 |
752.03 |
41.36 |
三 |
利润 |
% |
7.00 |
793.39 |
55.54 |
四 |
价差 |
24.94 | |||
人工费 |
元 |
1.56 |
16.00 |
24.94 | |
五 |
税金 |
% |
9.00 |
873.87 |
78.65 |
六 |
扩大系数 |
% |
10.00 |
952.52 |
95.25 |
合计 |
元 |
1047.77 |
铺草皮(满铺 |
|||||
定额编号:08059单位:100m2 | |||||
施工方法:翻土整地、清除杂物、搬运草皮、铺草皮、浇水、清理。 | |||||
编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合价(元) |
一 |
直接工程费 |
元 |
5643.42 | ||
(一) |
直接费 |
元 |
5374.69 | ||
1 |
人工费 |
工时 |
22.44 |
84 |
1884.96 |
2 |
材料费 |
元 |
3489.73 | ||
草皮 |
30 |
110 |
3300.00 | ||
水 |
7.85 |
3 |
23.55 | ||
零星材料费 |
% |
5.00 |
3323.55 |
166.18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1.00 |
5374.69 |
53.75 |
(三) |
现场经费 |
% |
4.00 |
5374.69 |
214.99 |
二 |
间接费 |
% |
3.30 |
5643.42 |
186.23 |
三 |
利润 |
% |
5.00 |
5829.65 |
291.48 |
四 |
价差 |
130.94 | |||
人工费 |
元 |
1.56 |
84.00 |
130.94 | |
五 |
税金 |
% |
9.00 |
6252.07 |
562.69 |
六 |
扩大系数 |
% |
10.00 |
6814.76 |
681.48 |
合计 |
元 |
7496.23 |
场地平整 | |||||
定额 |
01146 |
单位 |
100m2 | ||
施工方法 |
推平 | ||||
编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合价(元) |
一 |
直接工程费 |
元 |
129.53 | ||
(一) |
直接费 |
元 |
124.54 | ||
1 |
人工费 |
工时 |
22.44 |
0.70 |
15.71 |
2 |
材料费 |
元 |
2.67 | ||
零星材料费 |
% |
17.00 |
15.71 |
2.67 | |
3 |
机械费 |
106.17 | |||
推土机74kw |
186.26 |
0.57 |
106.17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1.00 |
124.54 |
1.25 |
(三) |
现场经费 |
% |
3.00 |
124.54 |
3.74 |
二 |
间接费 |
% |
4.40 |
129.53 |
5.70 |
三 |
企业利润 |
% |
7.00 |
135.23 |
9.47 |
四 |
价差 |
1.09 | |||
人工费 |
元 |
1.56 |
0.70 |
1.09 | |
五 |
税金 |
% |
9.00 |
145.78 |
13.12 |
六 |
扩大值 |
% |
10.00 |
158.90 |
15.89 |
合计 |
元 |
174.79 |
表土剥离 | |||||
定额 |
01004 |
单位 |
100m2 | ||
施工方法 |
挂线、使用镐锹开挖 | ||||
编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合价(元) |
一 |
直接工程费 |
元 |
633.89 | ||
(一) |
直接费 |
元 |
592.42 | ||
1 |
人工费 |
工时 |
22.44 |
24.00 |
538.56 |
2 |
材料费 |
元 |
53.86 | ||
零星材料费 |
% |
10.00 |
538.56 |
53.86 | |
(二) |
其他直接费 |
% |
2.00 |
592.42 |
11.85 |
(三) |
现场经费 |
% |
5.00 |
592.42 |
29.62 |
二 |
间接费 |
% |
5.50 |
633.89 |
34.86 |
三 |
企业利润 |
% |
7.00 |
668.75 |
46.81 |
四 |
价差 |
37.41 | |||
人工费 |
元 |
1.56 |
24.00 |
37.41 | |
五 |
税金 |
% |
9.00 |
752.97 |
67.77 |
六 |
扩大值 |
% |
10.00 |
820.74 |
82.07 |
合计 |
元 |
902.81 |
附件:
附件1:《南充市顺庆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南充市顺庆区光荣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顺发改行审〔2020〕 291 号)
附件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南顺发改行审[2020] 291 号
附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南府函[2022]23号
附件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区水系图
附图3:项目区土壤侵蚀强度分布图
附图4: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5:景观绿化图
附图6:分区措施总体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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