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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302K34765218T/2024-0029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顺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4-16

事关校园食品安全!顺庆一幼儿园被罚款一万元

时间:2024-04-16 | 来源:今日顺庆APP

4月15日,记者从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查处了一起学校食品安全员未履行相关职能职责案。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幼儿园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对早点菜品留样重量不足,提前销毁昨日留样食品,未制作肉类食品原材料购进台账,无法提供食品供货商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无法提供近期购进鲜牛奶的检验报告。

经查,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按要求留样、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员未履行相关职能职责,学校没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顺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罚款。目前当事人已完成整改。

顺庆全媒体 记者 张艾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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