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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302MB15521060/2022-0003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顺庆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2-04-29

南充市顺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4-30 | 来源:顺庆区应急管理局

南充市顺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顺安委〔2022〕4号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区级有关重点监管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省市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要求,现将《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南充市顺庆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织密织牢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管执法,精准管控安全风险,切实消除事故隐患,防范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安定稳定,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成都大运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15条硬措施,围绕“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工作要求,以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抓手,统筹推进清单制管理提档升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护安2022”监管执法等重点专项工作,将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

三、重点内容

(一)全面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及企业要深入查找、督促整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措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重点检查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落实情况及积极创造条件加快落实安委会办公室实体化运行的情况,以及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的落实情况;检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项目审批安全红线把守,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查处,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等情况;检查“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等情况;检查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漏报行为查处等情况;检查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及企业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要围绕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依法打击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和企业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等违法行为,坚决防止风险隐患酿成重特大事故。

1.燃气安全方面。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燃气具)经营企业、燃气用户安全隐患。重点关注使用燃气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出租房、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切实消除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和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等隐患,加快推进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整改。严禁不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资格企业、车辆、人员从事石油液化气运输,加强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检查,坚决整治违规使用超期气瓶、报废气瓶和“黑气瓶”问题。排查整治场站安全间距不够、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等问题隐患。检查燃气安全隐患第三方检测评估工作推进情况、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非居民用户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推广情况。强化全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市公安局顺庆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2.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开展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治理、重大危险源“消地联合”督导等方面重点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充分运用电力大数据、信息化监测预警系统等监管手段,加大非法违法“小化工”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顺庆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3.民航安全方面。以“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为警示,围绕“安全思想认识、专业队伍建设、规章标准执行、安全管理链条、安全保障能力、安全责任落实”六个方面,强化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防止和减少“低慢小”升空物对飞行安全的影响,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施放无人机、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飞艇、滑翔机,在净空保护区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孔明灯等,严禁干扰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等破坏净空和电磁环境的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顺庆分局牵头,区交通运输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4.非煤矿山方面。推进非煤矿山“淘汰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治本攻坚,推动关闭退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持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以变更设计为由超期建设、以建设之名行生产之实、不按设计建设、以探代采等行为,督促关闭经整改后仍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与企业在线安全监测系统互联互通,实现远程监管和监测预警。(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应急管理局、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5.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深入摸排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连续长下坡、隧道桥梁、地质灾害和事故易发多发等道路危险点段,精细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以高速、城市、国省干道、农村道路为主战场,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公路治超站、高速公路收费站、农村警保合作站以及乡镇交管站、农村劝导站,充分发挥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缉查布控系统的作用,紧盯“两客一危一货”“大吨小标”等重点车辆,严查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完善道路安防设施,加快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年底前攻坚完成村道“十四五”任务的50%,补建完成“十三五”期间未按“三同时”要求落实的建设任务。(责任单位:交警一大队、交警四大队、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6.森林防灭火安全。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巡山护林员队伍作用,持续开展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对烧荒、野炊、祭祀等活动的全方位管理。聚焦坟墓集中地、输配电设施、林区加油站等重点、高危区域,做好日常巡护、隐患排查整治和可燃物清理等工作,科学制定管控措施。强化火灾防控宣传教育,深入村庄、社区、学校、家庭,开展集中普法和安全知识巡回宣讲,精细做好标语设置、网络推送、短信提醒等工作,切实提升群众安全防范意识。(责任单位:区森防指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区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安局顺庆分局、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民宗局、国网南充供电公司顺庆供电中心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7.地质灾害防治方面。重点检查防灾责任制和各项防灾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排查和整治情况,多层级多渠道宽领域的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统筹开展和完成情况,汛期驻守技术支撑单位落实情况,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情况,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应急救援准备情况,以及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任务推进和资金筹措情况。(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8.工业安全方面。加强轻工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服务指导,严格“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管理,做到隐患排查、标志标识张贴、承包方管理、装备配备、应急处置“五个到位”。开展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重点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清零销号,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积极整改的企业加强帮扶指导,对工艺、技术和装备落后的企业督促改造提升,着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9.烟花爆竹安全方面。开展烟花爆竹仓储、经营、运输等环节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批发企业是否存在超量存储、违规堆放,在仓库存放其他危险物品,向零售店(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产品等行为。重点检查零售店(点)是否存在超量存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在核准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重点检查运输企业是否存在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不满足安全要求,驾驶员、押运员未取得从业资格等行为。(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牵头,交警一大队、交警四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10.建筑施工安全方面。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基坑和支护、高边(切)坡、隧道桥梁、围堰、地下暗挖、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架等危大工程方案编审和施工监测、巡检、验收执行情况;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等关键部位和环节安全管控情况;防范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中毒、起重伤害等事故措施落实情况;雨季临水、临崖和挖填方堆载等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防治情况等。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责任单位:区城乡建设局牵头,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11.水电站安全方面。深刻汲取甘孜州丹巴县关州水电站“1·12”较大透水事故教训,加强对水电站安全基础管理、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应急体系、检修运维安全管理、防汛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检查,聚焦运行时间较长的“小、旧、散、弱、乱”水电站以及运行中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制度规程建立及执行情况,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治理情况;相关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和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等。(责任单位:区水务局,李家镇、金台镇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12.消防安全方面。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紧盯高层建筑和群租房,商场、影院、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室内装修装饰、用火用电管理、安全疏散逃生、消防设施维保、灭火救援条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动员乡镇(街道)、村(社区)以及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基层网格等各类力量,统筹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提示宣传,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列出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形成问题整改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城乡建设局、市房管局顺庆办事处、区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顺庆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民宗局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13.危险废物安全方面。针对危险废物专项排查发现的问题,依托危废专项整治APP,强化跟踪调度和整改落实闭环管理。适时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将涉及废弃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等重点企业纳入抽查范围,进一步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巩固整治质量和工作成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公安局顺庆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14.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方面。加强民爆物品储存、销售、运输、使用各环节安全管控,针对重大风险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四超”“三违”等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顺庆分局牵头,区交通运输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15.校园安全方面。建立校园安全稳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开展校园设施设备、校车、校舍、实验室、消防、燃气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开展日常排查。全面巩固校园安防“6个100%”建设成果,建立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对与处理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器材,定期开展应急处置培训演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要求开设《生命·生态·安全》课,将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内容,纳入春季、秋季“开学安全第一课”教育教学计划,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责任单位: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牵头,市公安局顺庆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16.特种设备安全方面。聚焦工贸、燃气行业和旅游景区景点、游乐设施、公共聚集场所等特种设备安全,以提升电梯维保质量为重点开展电梯质量安全排查整治,以打击使用未检验及不合格特种设备为重点开展超期未检排查整治,以起重机械“双限位”装置和快开门压力容器联锁保护装置为重点开展工贸行业特种设备安全排查整治,大力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压力容器超设计使用年限未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估和变更使用登记,巩固提升“黑气瓶”专项整治,提高公用燃气管道检验覆盖率。(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17.文化和旅游安全方面。深入开展文旅市场主体、公共文化场馆、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旅游包车安全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综合运用挂牌督办、“两书一函”、约谈警示、联合惩戒等方式方法,有效防范化解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牵头,市公安局顺庆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民宗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18.体育行业安全方面。围绕公共体育场馆、重大公共体育赛事和游泳、潜水、攀岩等法定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有效防范化解体育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牵头,市公安局顺庆分局、区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19.铁路安全方面。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细化全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风险问题清单,强化工作考核,加大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督导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好船舶碰撞铁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推动全区铁路安全环境持续改善。(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顺庆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相关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20.能源安全方面。深入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外部隐患集中治理,重点围绕管道周边5米范围内修建建(构)筑物、堆放重物、种植深根植物等管道占压以及油气输送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行政许可等内容。持续抓好油气长输管道、骨干输配电网、风光水火电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在项目规划、评估论证、核准、开工建设、验收等环节落实安全管理要求,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顺庆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21.卫生健康领域安全方面。聚焦医疗机构消防控制室、手术室、实验室、制剂室、厨房、停车场等重点部位以及门(急)诊区、住院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和疏导管控检查,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老旧建筑物、老旧设施设备的风险排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以医疗危化品、放射源、危险废物存储管理等为重点,全面排查采购、储存、使用、销毁等环节风险隐患,切实防范垮塌、爆炸、泄露等风险。(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22.民政领域安全方面。紧盯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管理、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等六类民政服务机构,全面开展消防、燃气、电气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提高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安全,守住民政领域安全底线。(责任单位:区民政局牵头,区城乡建设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23.林业领域安全方面。扎实开展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安全风险集中整治,重点加强营林生产、林木采伐、野生动物繁育、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管护、林草科研调查监测、林草所属旅游景区景点等作业生产活动中的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化解潜在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顺庆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涉农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24.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方面。以“储粮(物)安全、安全生产”为重点,盯紧抓牢粮食仓储、物资储备重点领域、重要场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快启动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2.0提档升级,扎实抓好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严格执行粮食收储和物资储备操作规程及技术规范,规范储粮行业大型机械、烘干作业、出入库作业、电路维修、堆垛码放等专项作业操作规程;及时处置危旧仓房(油罐)及其附属设施和其他生产、生活设施设备;严禁超储粮线、超核定罐容储存粮油,严禁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物资。扎实做好粮食收购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等工程建设施工风险隐患,强化粉尘防爆、用气用电、设备使用等各方面安全保障。全面加强粮储化学药剂、实验室检(化)验试剂的安全管控。做好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和防大汛、抗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储备粮油及物资的安全,做好应急物资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25.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安全方面。深入开展商贸服务行业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围绕加强商贸服务行业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环节,开展消防、餐饮用燃气、建筑、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商贸服务行业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区商务局牵头,区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26.农业农村安全(农业机械、农村沼气)方面。重点检查农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源头监管、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等情况,存量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措施落实和“清零”流程规范及任务完成,各类农业合作社清单制管理落实以及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情况;重点检查农村沼气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围绕户用沼气出料、清池、盖板、用气,沼气工程发酵、储气、避雷、阻火、消防设施设备等易发事故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农村沼气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牵头,交警一大队、交警四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涉农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

27.其他领域安全方面。其他行业企业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由区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主动担当担责,确保不留安全监管死角和盲区。

(三)强化问题隐患动态清零。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进行系统分析、精准研判。对高危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要做到全覆盖,其他行业要实行重点检查;对检查、督查、抽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采取“发点球”方式,交办属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有关单位或企业认真落实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措施,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国、省、市、区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考核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隐患整改销号。(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权的有关部门,要结合开展“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和联合执法等方式,综合运用远程信息监控、用水用电监测、电子封条等现代化手段,并落实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精准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容易引发事故的危化品违规动火作业、客货车船超员超载、建筑工程无资质施工、群租房使用易燃彩钢板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据新修改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等严肃惩处;对“屡查屡犯”的,要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要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对违法行为打击不力,导致本行业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要通报曝光,引发事故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处理。同时,要依法依规开展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建立常态化事故整改措施落实评估机制,加强和改进调查评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权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实施方式及时间安排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从4月中旬至12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中下旬)。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本辖区和行业安全监管形势,制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召开会议,利用短信、新媒体,邀请媒体集中报道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动员,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实行“四查”阶段(4月中下旬至6月30日)。针对“五一”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成都大运会等敏感时期,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力量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方式,认真开展督查检查,并实行检查组组长签字。

一是企业实行自查(4月中下旬至5月10日)。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的自查自改自报,对企业自己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自行纠正处理的,可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

二是属地综合检查(5月11日至5月25日)。按照“属地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综合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和其他行业的重点企业要实行全覆盖检查,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违法行为,迅速督促整改和依法予以处理。

三是异地交叉检查(5月26日至6月10日)。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届时省市将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开展交叉检查,防止和避免选择性执法以及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走过场的现象发生。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惩戒力度,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

四是区级综合督查(6月11日至6月30日)。由区安委会组织综合督导组,对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及企业开展综合督导,重点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措施实施意见的开展情况,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三)问题整改阶段(7月1日至9月20日)。对企业自查、属地综合检查、异地交叉检查、区级综合督查发现的问题,各单位都要建立台账,限期督促落实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措施,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严防因隐患整改不及时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开展“回头看”阶段(9月21日至10月31日)。区安委会组织综合督导组,对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及企业开展发现问题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督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措施实施意见阶段任务完成情况,全力确保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的生产安全。

(五)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根源性问题分析原因、增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有针对性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职责分工,成立工作专班或工作小组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

(二)强化考核问效。区安委办将把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的单位,在年度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责问责。对因专项行动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构建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根源症结,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认真加以提炼,固化为制度规范,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2022年5月7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报区安委办;每月26日前将《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统计表》(附件1)、《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发现问题隐患清单》(附件2)报区安委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报告,内容要精炼简洁,数据要真实准确,于2022年12月28日前报区安委办。联系人:何小舟,电话:2729107,电子邮箱:2698146117@qq.com。

附件:1.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统计表

2.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发现问题隐患清单

附件1:

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统计表(累计报表)

(2022年 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行业领域

派出

检查

小组

出动检查人员

出动

执法

人员

聘用

安全

专家

检查

企业

数量

发现隐患数量

已整改隐患数量

发出“两书一函”份数

现场紧急处置

行政处罚

下达

执法

文书

进行曝光(附曝光报道记录)

移交案件

总计

重大

隐患

一般隐患

总计

重大隐患

一般

隐患

含暂扣许可证、暂时停产停业、暂时停止建设(使用设备)、停止供电、停止使用民爆物品等处置措施

立案

提请关闭

吊销许可证

责令停产停业

一般移交

涉及行刑衔接

人次

人次

人次

万元

1.燃气























2.危险化学品























3.烟花爆竹























4.民航























5.建筑施工























6.道路交通























7.森林防灭火























8.地质灾害























9.工业安全























10.非煤矿山























11.水电站























12.消防安全























13.危险废弃物























14.民爆























15.校园安全























16.特种设备























17.文化旅游























18.卫生健康























19.农业农村























20.商贸服务























21.民政领域























22.林业领域























23.能源安全























24.体育安全























25.铁路安全























26.粮食物资储备























27.其他领域























合  计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发现问题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存在问题单位

行业领域

存在的主要问题

处理情况(是否整改,整改完成时限,处罚情况等)



党委政府部门、园区,企业(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工贸等)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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