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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顺庆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解读

时间:2023-05-19 15:08 | 来源:顺庆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13日,区政府办印发了《南充市顺庆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是遵照《四川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南充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顺庆区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以保障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稳定。

一、《预案》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适应新时代新的形势和任务、更好满足受灾群众对救助的期待和需求,调整对重大灾害救助应对的程序和措施,强化对重大灾害救灾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支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南充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充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南充市顺庆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的主要内容

《预案》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救助准备、信息报告和发布、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保障措施、附则八个方面内容。

(一)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根据国、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编制该《预案》。

(二)明确了适用范围。《预案》不仅适用于顺庆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区级应急救助工作,还将作为毗邻区县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并对我区境内造成重大影响开展区内应急救助工作时的指导方案,也可适用于指导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       

(三)明确了指挥机构体系。《预案》指出,南充市顺庆区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减灾委)为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区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其办公室设在顺庆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与相关部门、地方的沟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       

(四)明确了各级响应启动、调整和终止,并对特殊情况进行了说明。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我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从高到低分为一、二、三、四级。灾害发生后,区减灾委办公室根据受灾乡镇(街道)灾情情况或灾情发展趋势综合分析评估达到启动标准,向区减灾委提出启动响应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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