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顺庆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解读

时间:2022-12-24 20:22 | 来源:南充市顺庆区城乡建设局

经七届区委常委会第4次会议和区政府六届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顺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6日印发了《顺庆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就其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老旧小区改什么?

改造范围:将城镇规划区内建成年代久远、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纳入改造范围。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已纳入或拟对居民进行征收补偿安置的住宅不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已纳入或拟纳入城区棚户区改造(含通过改建、扩建、翻建方式实施)的住宅不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涉及小区内建筑为危房的,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置。

二、老旧小区怎么改?

推行“清单式”改造,具体改造内容由各实施主体在充分征求小区居民意见基础上,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根据改造需求层次分为基础类改造、完善类改造、提升类改造三类。基础类改造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包含:雨污分流、屋面改造、违建整治、安防、消防、管线规整、道路、照明、建筑物修缮、垃圾分类、邮件快递设施等;完善类改造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和改善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包含:完善物业用房、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停车场、文化、体育健身、无障碍设施等;提升类改造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内容,主要包含:完善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家政、商业设施、特色小区以及智慧社区等。

小区改造要避免重复建设和反复开挖,确因暂不具备资金、时机等条件,不能一步实施到位的完善类、提升类改造项目,可统一设计,分步实施。

三、老旧小区改后怎样管?

探索长效机制。建立小区规范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三支队伍,即党员队伍(院落党支部)、志愿者队伍、居民队伍,实现全员参与小区建设,完全实现小区居民自治。加强后期管理,由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聘请专业物管公司,加强小区规范化管理,使老旧小区改造效果持久化、长期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113020061  

ICP备案:蜀ICP备09019945号-1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