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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庆区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

时间:2020-01-13 10:41 | 来源:南充市顺庆区城乡建设局

一、出台背景

为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建筑企业做大做强,按照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借鉴省内泸州、绵阳、宜宾等地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区实际,出台《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一)《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9号)

(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54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由目标任务、强化扶持激励政策、统计申报、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六个部分共十五条组成。

第一部分(第一条)是目标任务:龙头骨干建筑施工企业竞争力带动力明显增强。

第二部分(第二至七条)是强化扶持激励政策:扶持区属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激励优秀企业入驻、建立龙头企业奖励机制、提高区属建筑施工企业市场占有率、建立优质工程激励机制、扶持奖励条件。

第三部分(第八条)是统计申报:鼓励建筑企业积极申报产值。

第四部分(第九至十条)是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实施优秀企业培育计划、加大不良记录行为曝光力度。

第五部分(第十一至十三条)是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积极推行建筑现代化、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建筑。

第六部分(第十四至十五条)是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服务力度。

四、有效期限

自2020年1月8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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