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05 16:48

芦溪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镇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开展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现将我镇2017年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宣传栏、公示栏等形式发布。 2017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68条,包括机构职能、政策、规范性文件、财政预算、人事任免、重点工作等类别规范性文件。

二、回应解读情况:

2017年,我镇依照上级部门相关工作要求,按照正常程序采用不同方式共回应各类解读共计19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镇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诉讼和申述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

(一)配备兼职工作人员1名。

(二)全年没有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三)全年没有对居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收费。  

2017年,我镇始终将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7〕40号)、《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南府办发〔2017〕36号)和《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顺庆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南顺府办发〔2017〕109号)放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首位,从压实责任、加强宣传和抓好各项日常信息公开工作等方面出发,切实按照省、市、区文件要求紧抓落实。

八、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我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分别为0件。

九、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虽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够。由于信息公开是一项较为特殊的工作,我镇现有的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人员安排还不够科学,受人员编制所限,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为兼职人员,在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上还有所欠缺,发布的政府信息还不够全面,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普及层面上还不够,各种硬件设施需完善。发布政府公开信息的渠道还不够多,在提高群众对本镇有关信息的知晓率上还做得不够。

2018年,我们将继续按照中、省、市、区的要求,大力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鼓励群众学习、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该条例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相关制度,用于规范政府工作人员依法公开、真实公开,用于规范具体经办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继续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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