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城乡建设局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22: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南充市顺庆区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通过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南充市顺庆区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果城路13号;邮编:637000;电话:0817-222447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开载体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保密法》和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有关制度,提高了公共服务水平和政府工作透明度,为推进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挥着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心事项,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结果公开,扩大群众参与,努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取得切实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依托网站集约化平台,梳理我区城建领域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并集中对外进行公示,加强公开后的管理,实现动态更新调整,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

(四)平台建设方面。不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通过局政策法规股对各项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督办、督查,及时对工作进展、办理结果进行公告、公开,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靠上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文件数

废止文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和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及时主动公开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二是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不足,有时不能及时将相关信息公布、公开;三是信息上报人员专业知识不足,没有建立信息化上报专业化队伍,对人员的培训不够,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下一步,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取更加通俗易懂的方式,重点解读政策文件执行标准和范围等关键内容,不断提升实质性解读政策内容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及时公开公布决策、政策等信息,使公众及时了解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工作;三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组建局系统专业化信息管理人员队伍,强化业务培训,培养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化能力强、敢于担当作为”的专业化信息化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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