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顺庆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31 16:55
  


  2014年度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2014年度区财政局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现将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4年度,顺庆区财政局根据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全区财政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办法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工作程序,确保了公开内容的全面具体、公开程序的严密规范、公开形式的方便有效,促进了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促进了财政工作的公开透明,充分发挥了财政工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科学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公正、便民。同时,不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努力将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围绕财政预算、财政决算、“三公经费”、社会保障、教育投入、民生工程资金保障等情况,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社会热点、焦点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

  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顺庆区财政局网站、中国经济网上,主动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机关的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下设单位、领导分工、各业务股室职能职责、政策法规、工作流程、工作动态等信息;在顺庆区财政局网站上,开设了党务政务公开等专栏,随时更新财政行政工作动态。2014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2件;通过多种渠道公开信息,其中,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条,通过区财政局网站公布信息28条,通过中国经济网公布信息1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收到有关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严格贯彻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减免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推进。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形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开设网站、电子显示屏、借助媒体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四)进一步完善公开体制机制。 一是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不断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财政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五)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务信息公开重点,不断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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