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体育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31 16:59

南充市顺庆区体育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78号)和《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顺庆区政务公开规定〉的通知》(南顺府发〔2015〕23号)文件,特向社会公布南充市顺庆区体育局2017年度《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本报告由年度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诉讼情况、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事项共九部分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 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充市顺庆区体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817—2224527。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顺庆区体育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信息公开要求,认真学习和落实《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78号)和《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顺庆区政务公开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方面,健全了顺庆区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局办公室合并办公。另一方面,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制定政府信息工作计划,并把各项具体工作责任要求落实到各股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专门的信息公开所需相关设备。此外,我局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和区委、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并按照区政府的要求,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2018年,我局无泄密事件发生;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对2018年1月1日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当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其中:规范性文件信息0条,工作动态信息、工程信息等18条,财政信息2条。
       三、政府信息回应解读
       2018年度涉及政府信息回应解读0件。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本年度,区体育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
       (二)区体育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时,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情况
       2018年度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0件。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1个。
       (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0个。
       (三)工作人员情况:设有专职人员0名,兼职人员3名。
       (四)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情况:全年未支出专项经费。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主要表现: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下一步将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一是以群众关切、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重点,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则,深化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二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三是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
       九、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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