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4 10: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9〕14号)、《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网张年度报表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南府办发电〔2019〕62号)和《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南顺府办发〔2020〕1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顺庆区司法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止。报告全文将通过多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hunqing.gov.cn/)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南充市顺庆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17-2222050)。

一、总体情况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区司法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机关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

(二)落实责任,加强管理

区司法局对照年初工作目标,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行了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局机关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并建立政务公开联系人制度,加强工作统筹,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公开范围及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由各股室负责人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实行“谁审核,谁负责”,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拓宽渠道,及时公开

区司法局不断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一是通过报纸、电视台等传统新闻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二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今日顺庆》等新兴信息渠道,将有关业务和最新的办事结果公开并与群众互动交流,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2019年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累计225条,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17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0

-23

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釆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釆购

3

5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技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及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对于上述问题,区司法局积极督促改进,加强工作指导,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从三方面加强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区司法局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努力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探索完善并落实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充实信息公开网站。完善公开栏、便民资料、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层次主动、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全面推进法律服务机构办事公开。坚持将办事公开的要求贯穿于法律服务的各个环节,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完善法律援助、律师事务、公证工作等法律服务项目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理和查询。三是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为抓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需求,进一步畅通公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积极探索推广微信、论坛等贴近群众的互动措施,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决策符合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司法局完成机构改革,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政府原法制办合并到区司法局。新组建的区司法局职能更丰富,任务更沉重,涉及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更多。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行政复议应诉调解、行政决策审查、权力清单、行政执法与监督等方面,都是区司法局新增的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区司法局已经建立并将逐步完善该领域信息公开平台,不断扩大公开内容和覆盖范围,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法治政府建设信息,更好地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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