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顺庆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科学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同时,不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努力将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围绕便民利民、民生工程,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社会热点、焦点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
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顺庆区司法局网站、顺庆普法网上,主动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机关的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下设单位、领导分工、各业务股室职能职责、政策法规、工作流程、工作动态等信息;在顺庆区司法局网站上,开设了党务政务公开、司法动态、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业务、社矫安帮等专栏,随时更新司法行政工作动态。2016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有关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况,故无该方面的情况报告。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严格贯彻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减免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故无该方面的情况报告。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推进。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
一是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不断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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