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水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09:0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水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结水务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精神,在完善组织机构、建立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载体等方面持续用力,不断加大和改进水务业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真正做到方便群众办事,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较好地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我局涉及的政务公开主要涉及行政许可、水资源、水土保持等方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40

4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3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

1

行政强制

0

+1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36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3858694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诸如门户网站维护、建设力度还不够强,信息公开形式相对单一等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随时根据我局工作重点和热点开设专题栏目,开发和完善互动栏目功能,完善网上咨询、建言等互动栏目的功能,使其更加便于使用。二是继续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接收社会监督与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关系,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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