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顺庆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4 17:5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本可以从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顺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17—2261090)

  一、概述

  2015年我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实施《条例》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了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突出重点,深化主动公开内容。2015年,我区印发《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快建设开放型政府的实施意见》(南顺府发〔2015〕6号),就深化公共资源配置公开,深入推进公共监管公开,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公开,全面推进行政执行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就业、审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等领域信息公开,重点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社会组织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并在顺庆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集中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区发改局牵头推进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投标、价格和收费等信息公开。区财政局牵头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分别牵头推进全区教育系统和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区人社局公开了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人员考录信息和全区就业方面的信息。区工商质监局公开了工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区食药监局公开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通报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区环保局公开了环境保护方面的信息。
  (二)提高实效,重视政策文件解读。全面改版区政府门户网站,新增手机客户端,将政府网站从电脑端延伸到手机端,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增加顺庆区政务微信二维码和政务微博链接,实现政府网站与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的联动公开。开通信息公开检索功能,设置按照信息内容、发布机构和发布日期等多种方式快速检索信息。同时,开通政策解读、热点解答栏目,对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信息进行了回应解答。

  (三)提升服务,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我区印发了《南充市顺庆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优化政府网站提交申请的服务性,在提交申请的页面增加了申请条件、申请范围、申请方式、申请办理流程、受理部门信息等说明。

  (四)加强培训,落实监督保障机制。2015年我区先后举办了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和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培训会,要求各基层单位要以政府网站为第一公开平台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和社会评议等监督机制,并将年度考核结果和社会评议报告主动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021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1. 规范性文件。2015年区政府制发规范性文件12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2件.

  2. 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全区各行政部门着手梳理行政权力清单,初步形成权责清单,2015年重点公开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10类行政权力运行信息。继续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结合顺庆区电子政务大厅建设工作,更新了全区182项行政审批办事指南。

  3. 财政信息。发布顺庆区2014年公共财政收入执行情况表、公共财政支出执行情况表、区本级公共财政支出执行情况表、公共财政收支决算表和2015年公共财政收入预算表、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表、区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表等一系列区级财政信息。全区162个独立核算一级单位公开了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等部门预决算信息,并做了细化说明。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采购目录、采购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和中标结果公告等政府采购信息。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区民政局等部门公开了开展就业培训、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公共租赁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抚恤补助资金等方面的信息。

  4. 公共资源配置信息。重点公开了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和土地供应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房屋征收公告、房屋征收范围批复、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等信息,区国土分局网站集中页面公开了土地供应计划,招拍挂出让公告,出让地块,出让结果公示,拟征地告知书,征地批文,一书四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土地信息。

  5. 公共服务信息。重点公开了社保、社会救助、教育、卫生计生等领域公共服务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等社保信息以及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救助标准、救助指南等社会救助信息。区教育局网站及时发布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及有关改革举措,并对有关政策开展政策解读,设置“招生考试”专栏,公开了托幼园所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高中阶段学校入学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信息,收录全区各基础教育机构网站或网页,设定统一的信息公开目录,突出各校计划总结、招生考试、教育收费、师资建设、学生工作等重点信息的公开。区政府网站提供全区各医疗机构简介及联系方式。建立“医疗动态”专栏,推动区内各医院、区疾控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

  6. 公共监管信息。重点公开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督管理等领域的公共监管信息。区安监局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宣传。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区环保局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建设项目审批的全过程信息进行网上公开;对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八个方面公开的内容、责任部门进行了明确,确保区内的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全方位公开;对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进行公示、公告;加强公众对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的知情权;区食药监局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公布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区工商质监局主动公开工商、质监等公共监管方面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7. 国有企业、社会组织信息。发布国有资产管理相关信息。做好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决定书的公开,公布了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 政府网站。 区政府门户网站是顺庆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2015年召开了全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培训会,明确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责任单位,由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工作内容承担区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及时做好信息发布。通过优化栏目设置,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搜索功能,方便群众快速准确的获取政府信息。

  2.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着力建设基于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渠道。利用“顺庆区政务微博发布厅”,发挥顺庆区政务微博群的联动宣传作用。利用政务微信,及时发布顺庆区新闻和政务信息。以服务、便民为目标,定期公布区内文化活动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生活信息。同时,做好特殊情况的通知和提醒,做好预警信息的发布。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3. 公共查阅点。通过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公共查阅点和各乡镇街道公共查阅点为群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4. 其他渠道。加强通过“顺庆播报”电视、《美丽顺庆》、《顺庆手机报》等渠道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015年,我区还编制了《南充市顺庆区惠民政策手册》,印刷20万册,分发到全区城乡居民中。手册共分9个篇章,将全区城乡居民分为9类群体,按每类群体应享有的惠民政策分篇单列,并分类汇集,公开了相关惠民政策适用范围、对象、条件、具体标准、申办程序、监督电话和具体办理部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在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办理答复8件。在已办理答复件中,同意公开1件;同意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3件,在不予公开件中,涉及个人隐私的1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2件;2015年,全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复议、诉讼、举报投诉情况

  2015年,全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2015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之处:一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距离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距离;二是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公开的实效有待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2016年我区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继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加政策图文解读等生动活泼的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提高服务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加大督查力度,及时指出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问题并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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