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2 14:57

中能国润(四川)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委受理的侯帅、冉鑫、张聪与你司的劳动争议案件(南顺劳人仲案〔2026〕57号、58号、59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

裁决内容分别为:你单位于本裁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向侯帅支付2025年2月至2025年11月剩余工资29705.72元;你单位于本裁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向冉鑫支付2025年2月至2025年11月剩余工资30299.7元;你单位于本裁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向张聪2025年2月至2025年11月剩余工资33061.6元。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你单位可到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马市铺路266号4楼406办公室,联系电话:0817-2238686。

特此公告。

南充市顺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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