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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302K34765218T/2023-0102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顺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11-24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后《南充市顺庆区赋予乡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清单》《南充市顺庆区赋予乡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3-11-26 | 来源:顺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调整后《南充市顺庆区赋予乡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清单》《南充市顺庆区赋予乡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的通知

南顺府办发〔2023〕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乡镇(街道)扩权赋能工作,按照《南充市司法局 中共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街道)行使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南充市顺庆区赋予乡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清单》《南充市顺庆区赋予乡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印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赋权事项承接。此次清单系对南充市顺庆区赋予乡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清单第一批和第二批的调整和更新。根据省市“一片区一清单”的工作要求,分四类将省级中心镇芦溪镇、荆溪街道、涉农街道、其他乡镇(街道)赋予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明确。区级赋权部门要与乡镇(街道)之间充分对接,进一步明确下放区级行政权力的具体事项、法律依据以及权限范围、职责边界等层级管辖规定,并做好相关指导工作。

二、建立“过渡期”制度。过渡期为赋予乡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在过渡期内,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区级赋权部门要做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等工作,确保执法工作平稳过渡;过渡期后,区级赋权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街道)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定期核查、抽查案件卷宗,确保权力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三、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整合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依法实施区级行政权力。要保持乡镇(街道)执法队伍稳定,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资格认证,持证上岗,严禁执法辅助人员独立开展执法活动。区委编办、区司法局要适时组织开展赋权评估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和意见建议。

附件:1. 南充市顺庆区赋予乡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清单

      2. 南充市顺庆区赋予乡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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