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充市顺庆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83号)及《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依据《南充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范围和税额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南财函〔2022〕419号)文件精神,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顺庆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联合拟定了《南充市顺庆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相关说明(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30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相关意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15881709688@qq.com,联系人:蔡鹏、郭源,联系电话:0817-2702001、0817-2318085。
附件:1.南充市顺庆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征求意见稿)
2. 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的相关说明
南充市顺庆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充市顺庆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南充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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