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利用,建立健全可持续废弃地膜资源化循环利用体系,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四川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5〕194号)文件要求,结合顺庆区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基础条件
顺庆区下辖7个乡镇,12个街道,常住人口83万。全区耕地面积28.13万亩,其中旱地19.74万亩,水田8.37万亩,农作物播种面积73.39万亩(其中蔬菜播种面积约20.47万亩),粮食产量14.6万吨、油料产量2.35万吨。2024年地膜使用量约660吨,需要将其中85%以上的回收处理。
(一)区域内地膜回收体系情况
全区构建“农户+镇村网点+区级集中”的三级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已建立乡镇(街道)回收网点42个,区级集中回收点1个。但农膜回收网点建设仅有农膜回收桶、简易标识,回收工作主要依赖基层政府工作人员完成,未按照本年度项目的“八有标准”统一配置有固定场地、有专门人员、有明确标识标牌、有完善制度、有辐射区域、有计量设备、有消防设施、有台账。
(二)区域内地膜监测统计情况
一是建立农膜使用台账,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使用者依法建立并如实填写农用薄膜使用记录台账。二是建立农膜回收台账,农用薄膜回收网点和回收再利用企业依法建立并填写回收台账,使用和回收台账至少保存两年。三是定期开展基础数据收集,我区每季度对地膜使用回收情况进行抽样统计,掌握农膜使用与回收情况。
二、实施必要性
顺庆区属典型的旱作农业县,自然条件较差,农作物产量有待提高。近年来,随着全膜覆盖技术的推广,玉米、早春蔬菜等农作物产量大幅提高,使我区农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同时地膜的使用量也迅速增加,给农业种植环境、农作物生长、土壤透气性、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由于以往推广的高标准地膜与加厚高强度地膜相比,存在使用后易碎、捡拾困难等问题,不能全量回收,造成农田中废旧地膜残留,对环境和土壤造成了不可逆的污染。因此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是进一步提高我区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率,有效防治废旧地膜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的主要手段从源头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确保废旧地膜全量回收,为我区顺利实现普通地膜向加厚高强度地膜的转型奠定基础。
三、目标任务
在全区12个乡镇(涉农街道)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5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4万亩;建立乡镇级农膜回收点位10个(附件1),实现项目区农膜回收率稳定在85%以上;召开专题技术培训会1次、印发相关技术资料、宣传农膜回收政策、开展农膜残留监测评估等。
四、建设内容
(一)推进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使用
由区农业农村局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要求,采用固定单价投标方式,招标采购一批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以物化补助的方式补助种植主体,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免费分发给辖区内需要使用地膜的经营主体、农户,发放数量依据种植面积确定,并登记造册形成双方签字认可的地膜发放台账(附件2)。
(二)健全回收利用体系
根据地域远近,重点建设培育乡镇级农膜回收点位,辐射带动周边区域进行农膜回收。乡镇级农膜回收点位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辖区内筛选推荐的可开展废旧资源回收业务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负责建设,要求在集市附近显眼处配置(可租、可买、可利用现有库房)有农膜回收门面15平方米以上、设置有公益岗1个(乡镇政府聘、农膜回收点位用、工资由农膜回收点位按照每季度不超过2个月和每个月不超过1000元标准支付,该公益岗非人社类公益岗)、有计量设备(200kg以上)、有消防设备、有台账,挂有统一标识为“顺庆区**镇(乡)废旧农膜回收点(1.5元/公斤)”的不锈钢吊牌,建有完善管理制度,并明确辐射服务区域等。乡镇级农膜回收点位负责按规定价回收废旧农膜,临时储存,按市场价销售废旧农膜,辐射带动村级开展回收活动,并做好农膜购销台账记录(附件3)。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联系有资质的废旧农膜回收公司3家以上,到顺庆区各乡镇农膜回收站点按市场浮动价收购废旧农膜。并建立微信群,以便买卖双方及时沟通、信息共享。
(三)宣传培训及农膜残留监测
由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宣传培训计划,通过分发宣传资料、召开培训会、设置标识标牌等方式宣传政策、培训相关技术;在村村通、微信群、村公示栏等向村民宣传回收政策、废旧农膜危害等;聘请有资质的单位或企业负责在全区建立农膜残留检测点,开展农膜残留监测评估,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指导。
五、实施要求
(一)加厚高强度地膜技术规范要求
加厚高强度地膜的产品厚度、力学性能等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 13735-2017)中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其中产品标称厚度不小于0.015mm,有效覆盖使用时间不低于180 天,且使用后最大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等力学性能指标不小于初始值的 50%。
(二)全生物降解地膜技术规范要求
全生物降解地膜的产品厚度、力学性能等指标应不低于《全生物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 35795-2017)》有关要求,有机成分不小于51%,相对生物分解率不小于 90%,产品中不得含有 PE等聚烯烃类材料。可根据实际生产需求调整产品厚度、降解时间等。严禁以其他形式的降解地膜冒充全生物降解地膜。
(三)地膜生产质量规范要求
区农业农村局在到货后及时组织抽检,并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地膜厚度、力学性能指标等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对抽检结果不合格的要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严肃追究供膜企业相关责任,并报厅农业资源环境处(省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中心)备案。抽检费用从本项目宣传培训费中列支。
(四)地膜残留监测和地膜覆盖应用评价
按照农业生产布局、地膜覆盖面积及作物类型、种植制度、覆膜使用量与使用年限等情况,合理布局固定监测点位10个。针对区域内主要覆膜作物开展3个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评价,对地膜强度、增温保墒性能、降解性能(全生物降解地膜)、作物产量情况进行评价。在完成监测和应用评价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将地膜残留监测报告(含检测报告及残留情况分析)和地膜应用评价报告报厅农业资源环境处(省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中心)备案。
六、投资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
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总投资390万元。全部来源于中央财政资金。
(二)分项投资概算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四川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5〕194号)中的补贴方式和标准,将项目资金作分项投资概算。
1.推进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膜使用,投资273万元。采购加厚高强度地膜105万元和全生物降解膜168万元。
2.推进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建设,投资92万元。补助标准和要求:一是点位建设补助,每个乡镇级废旧农膜回收站点建设达到标准,通过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验收后,每个站点每年一次性补助14500元,报账资料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到区农业农村局申请报账。二是农膜回收销售补助,乡镇级废旧农膜回收站点按照1.5元/公斤(平均市场价)回收废旧农膜、市场价销售废旧农膜,凭回收台账、销售台账、销售转账记录等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向区农业农村局申请报账,报账金额按每回收并销售1吨废旧农膜补助1500元的标准核算,经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复核后拨付补助资金。如有后续项目,按此标准继续执行,否则该项经费用完相关工作自动终止。
3.实施宣传培训及农膜残留监测,投资25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培训、农膜质量检测、聘请第三方单位建立农膜残留检测点、开展地膜残留监测和地膜覆盖应用评价等。
七、项目建设进度
(一)项目建设期:2025年7月—2026年6月。
(二)实施进度
1.2025年7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批后,报农业农村厅备案。
2.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阶段性工作总结,年度资金应支尽支。
3.2026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绩效自评估报告。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该项目的组织协调、统筹规划、监管及验收工作,协调落实好项目的工作经费,确保项目实施工作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资源环境和安全股,负责项目的协调、实施、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
(二)完善机制创新
项目实行台账管理和季度调度制度。建立农膜使用和回收全链条的台账制度和残膜监测制度,保证记录数据完整真实可靠,利于监督管理。
(三)强化监督管理
加强部门联动,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执法监管,在农业生产重要时间节点加大联合监管执法力度,严防非标地膜入市、下田,从严防控“非标地膜”残留污染,严厉打击销售使用非国标农膜的违法行为,确保全链条生产安全。
九、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通过强化地膜科学使用和替代技术推广,实现全区地膜用量不增加,强化地膜有效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确保全区地膜回收利用率达85%以上。
(二)社会效益
通过项目建设,可为社会提供大量的绿色优质农产品,满足广大消费者对绿色农产品的需求,同时通过高强度加厚地膜的示范推广,在更大范围的应用,使地膜回收率有较大提升,将产生明显的社会效益。
(三)生态效益
通过使用高强度加厚地膜,使地膜的当季回收率明显提升,土壤地膜残留量大大降低,减轻农膜残留对土壤的污染和对农村人居环境的影响,更有利于保持土壤通透性等理化特性,通过覆膜有利于涵养水源,蓄水保埔,产生显著的生态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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