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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302K34765218T/2020-0990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顺庆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02-28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2019年修订)》的通知

时间:2020-02-29 | 来源:顺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2019年修订)》的通知

南顺府发〔2020〕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我区对《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进行了规范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

2020228日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2019年修订)

南充市顺庆区农业农村局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目录

附表:

附表1 南充市顺庆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围总表

附表2 南充市顺庆区畜禽养殖禁养区拐点坐标

附图:

附图1 南充市顺庆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图

附图2 顺庆区中心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图

附图3 搬罾街道办事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图

附图4 芦溪镇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图

附图5 李家镇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图

附图6 共兴镇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图

附图7 金台镇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图

附图8 双桥镇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图

附图9 渔溪镇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图

附图10 新复乡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图

附图11 顺庆区畜禽养殖禁养区拐点坐标标注

附图12 顺庆区饮用水水源地畜禽养殖禁养区图

附图13 顺庆区城镇建设用地畜禽养殖禁养区图

第一章总则

1.1划定背景

随着南充市顺庆区国民经济的增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不断加大,畜禽养殖业呈现持续发展势头,已成为顺庆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和国民经济的新增长点。在促进经济繁荣的同时,畜禽养殖行业的发展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环境问题。

为全面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第643号令)、《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44号)以及《关于印发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647号)等文件精神,优化调整顺庆区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推进畜禽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文件,于201765日发布了《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顺庆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和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通告》,明确了南充市顺庆区畜禽养殖禁养区(以下简称“禁养区”)范围。2018 2月,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8118 号)及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川环办函〔2019413号)等文件,同时根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 号)的规定,需要完善禁养区划定范围。因顺庆区原畜禽养殖禁养区因不够精细、无1:50000以上比例的图示、无畜禽养殖禁养区主要拐点坐标等原因,需重新调整禁养区划定范围,因此南充市顺庆区政府再次结合南充市顺庆区畜禽养殖实际情况,科学编制本禁养区划定方案。

1.2划定类型

顺庆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划分为畜禽养殖禁养区和畜禽养殖适养区。

1)畜禽养殖禁养区

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建设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或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区域。(注:畜禽粪便、养殖废水、沼渣、沼液等经过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不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属于排放污染物。)

2)畜禽养殖适养区

畜禽养殖适养区是指行政区域范围内除禁养区以外,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的区域,原则上可作为畜禽养殖适养区。

1.3划定理由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现代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综合考虑顺庆区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及生态功能重要性,在与生态保护红线格局相协调前提下,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区域为重点,兼顾江河源头区、重要河流岸带、重要湖库周边等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区域,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生态要求,形成种养相对平衡、农牧共生互动、生态良好循环的生态畜牧业发展格局。

1.4划定标准

以优化顺庆区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目的,以统筹兼顾、科学可行、依法合规、以人为本为基本原则,根据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南充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综合考虑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及生态功能重要性,在与生态保护红线格局相协调前提下,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区域为重点,兼顾江河源头区、重要河流岸带、重要湖库周边等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区域,科学合理划定禁养区范围,切实加强环境监管,促进环境保护和畜牧业协调发展。

1.5 划定依据

1.5.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年修订);

6)《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2013年第643号);

7)《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

8)《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

9)《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

1.5.2 技术规范

1)《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 号);

2)《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

3)《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 81-200

4)《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1151号);

5)《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

6)《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

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8)《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川农业函〔2017647号);

9)《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办牧〔20181号);

10)《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

1.5.3 相关政府文件

1)《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8118号);

2)《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川农业〔2017113号);

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川府发〔201616号);

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824号);

5)《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修改南充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表的批复》(南府办函〔201193号);

6)《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南充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的通知》(南府办发〔2004120号);

7)《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顺庆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和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通告》;

8)国办发电[2019]4号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

9)国办发〔20194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

10)环办土壤[2019]55号关于进一步规划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

11)川农〔201999-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等15部门关于印发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九条措施的通知;

12)川环办函〔2019413号转发省厅转发部里进一步规范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

1.5.4 其他相关资料

1)《南充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2)《南充市顺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年调整完善版;顺庆区各乡镇总体规划。

1.6术语与定义

1.6.1 畜禽

包括猪、牛、羊、鸡、鸭、鹅、兔等主要畜禽及人工饲养或合法捕获的其它动物。

1.6.2 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

根据《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川农业〔2017113 号)和《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川农业函〔2017647 号),确定畜禽养殖规模标准。

畜禽养殖场(小区)界定标准如下:

年出栏量:生猪500头及以上;

肉牛100头及以上;

肉羊300只及以上;

肉鸡3.5万羽及以上;

肉鸭3万羽及以上;

肉鹅1万羽及以上。

存栏量:奶牛100头及以上;

蛋鸡2.5万羽及以上;

能繁母兔400只及以上。

其他畜禽按猪的养殖量折算。

1.6.3 禁养区

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建设养殖场或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

1.7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部署为指导,以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现代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综合考虑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及生态功能重要性。在与生态保护红线格局相协调前提下,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区域为重点,兼顾江河源头区、重要河流岸带、重要湖库周边等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区域,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生态要求,形成种养相对平衡、农牧共生互动、生态良好循环的生态畜牧业发展格局。

1.8划定原则

坚持畜禽养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以奖促治”的基本原则,依据指导思想,在划定南充市顺庆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过程中坚持:

1)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原则;

2)畜禽养殖规模与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原则;

3)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相一致的原则;

4)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相统一的原则;

5)坚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原则;

6)重视饮用水源保护的原则;

7)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

8)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原则;

9)突出重点和可操作性原则。

1.9技术线路

1.9.1 摸清底数

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等,识别和初步确定禁养区划定范围。

1.9.2 核定边界

初步确定划定范围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实地勘察,调查禁养区划定相关基础信息(包括有关地物信息,养殖场分布、养殖规模等),明确拟划定禁养区范围边界拐点,形成禁养区划定初步方案,包括比例尺一般不低于150000 的畜禽禁养区分布图以及禁养区划定范围的文字描述等。

1.9.3 征求意见

禁养区划定初步方案应当征求同级有关部门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正,必要的应当进行现场勘核,形成禁养区划定方案。

1.9.4 报批公布

禁养区划定方案确定后,报上一级地方环保部门、农牧部门进行技术审核修订后,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1.10划定范围及规划期限

1.10.1 划定范围

南充市顺庆区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范围包括顺庆区行政区域内所辖12个街道(中城街道、北城街道、西城街道、东南街道、新建街道、舞凤街道、华凤街道、和平路街道、潆溪街道、荆溪街道、西山街道、搬罾街道办)、6个镇(芦溪镇、李家镇、共兴镇、金台镇、双桥镇、渔溪镇)。

1.10.2 划定期限

2019年为基准年,划定期限为5年,202031日—202531日。

1.11划定内容

1.11.1禁养区

  1. 北城、中城、西城、东南、和平路、新建、西山、舞凤、华凤、潆溪、荆溪、搬罾12个街道办事处、芦溪镇、李家镇、共兴镇、金台镇、双桥镇、渔溪镇城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区域;
  2. 桂花水库、梵殿人民水库、永丰水库、凤仪航电库区、四水厂取水口(右岸)等饮水水源保护区;
  3. 机关、学校、科研(种养殖试验场除外)、医院、疗养院、敬老院、文化体育场馆等人口集中区域、以及其物理边界区域范围;
  4.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1.12 划定结果

顺庆区辖区面积555.5平方千米,禁养区面积140.15平方千米,占总面积25.23%

南充市顺庆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共3大种类,包括重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全区共划定禁养区27个,总面积140.15平方千米;其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养区11个,合计25.75km2(重要风景名胜区禁养区域1个;“西山风景区”属于顺庆区中心城区禁养区范围内,不重复计算面积);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禁养区16个,合计114.4km2(与其他不同类型禁养区重叠部份不重复计算面积)。

1-9-1顺庆区禁养区范围一览表

禁养区

类型

禁养区范围

禁养区面积

km2

要求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陆域范围,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25.75

1)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养殖场;

2)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注:畜禽粪便、养殖废水、沼渣、沼液等经过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不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属于排放污染物)。

重要风景名胜区

西山风景区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的陆域范围。

属于顺庆区中心城区禁养区范围内

1)重要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禁止建设养殖场,非核心景区禁止建设没有污染排放的养殖场;

2)自然保护试验区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注:畜禽粪便、养殖废水、沼渣、沼液等经过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不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属于排放污染物)。

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

中心城区全域、工业集中区、化工园区以及城镇建成区内的陆域范围。

114.4

中心城区全域,工业集中区、化工园区以及城镇建成区内的陆域范围禁止建设养殖场。

第二章区域基本情况

2.1 自然地理概况

2.1.1 地理位置

顺庆区位于四川省东北部,四川盆地中部,嘉陵江中游西岸,北纬30.41°-30.51°、东经106°-107.07°之间,北邻南部县,西南与顺庆区交界,西接西充县,东北毗邻蓬安县,东南与高坪区隔江相望,境域南北长38.5公里,东西宽32公里,2017年,顺庆区幅员面积543平方公里,其中市中区建成面积达55平方公里,随着北部新城的进一步拓展,城市建成区面积有望在2020年前达到80平方公里。

2-1 顺庆区在南充市的位置

2.1.2 地质地貌

顺庆区地处四川东北部丘陵地区。地势由于受地质构造、崖石、河流浸蚀的影响,西北高,东南低,海拨一般在270米至530米之间,最高点在重仙境山,山顶海拨523米,最低点在嘉陵江中心与高坪嘉陵两区交界处,海拨265.40米。境内分布着河谷平坝,浅后宽谷,中丘中谷和深丘窄谷四种地貌类型。分别分布在各乡镇。

土地肥沃,分布着六种成土母质,主要有坡、残积母质和冲积母质两大类,顺庆区土地经棕紫泥土和红棕紫泥土为主,占总面积的85%以上。土壤有机质含量略偏低。

顺庆属于扬子地层四川盆地分区南充小区部分。区域内侏罗系地层广布,第四系松散层分布在嘉陵江及其支流沿岸。区境地处扬子准地台、四川台向斜、川中台拱构造区。境内株罗系地层受力被挤压、褶皱变形,形成宽缓的、近东西方向的背斜和向斜构造。

区境内地势西北略高,东南较低,地层水平。方山丘陵典型,丘陵占67.3%,余为平坝,海拔多在300米左右。区内主要有中丘、浅丘和平坝3种地貌类型。

2.1.3 气候

顺庆区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冬暖夏热,春早、夏长、秋短,无霜期长,雨量充沛,多集中在夏季。多秋雨,多云雾,湿度大,日照少,风力小。年平均气温17.4℃,最高气温40.1℃,最低气温-2.8℃,年日照时间1266.7小时,平均每年有霜期仅13.7天,无霜期高达300天,湿度80%空气质量优良,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年降水量1020.8毫米。

2.1.4水文环境

顺庆区境内河流属嘉陵江流域嘉陵江水系,主要河流有嘉陵江及其支流西充河、荆溪河、泥溪河等,流向多由北而南。河流总长约148.3公里,平均每2.3平方公里有1公里长的河流。

2.1.5 矿藏资源

顺庆属大安寨油层含油有利富集区带,是一个生物灰岩裂缝性油气藏。与石油相伴生的天然气资源也极为丰富,境内石油总资源量208.8万吨,天然气总资源量17.7亿立方米。

顺庆处于南充盐盆的中心地带,盐层总厚度达101.5,含量均在260/升以上,一级品达97.98%

嘉陵江砂金含量较为丰富。建材类砂、石、页岩、境内25个乡镇都可供开采,有约50公里的顺庆区及西岸的砂石资源,储量大约1000万吨,可供开采的砂石300万吨。在砂子中含有锆石、钛铁矿、金红石、独居石、磷钆石、金、金刚石、石莫砂等10多种矿物。

2.1.6 水文水系

顺庆区境内水资源有:嘉陵江流域面积158平方公里,长45公里,西充河流域面积769平方公里,潆溪河流域面积460平方公里;渔溪河流域面积116平方公里。

嘉陵江源出陕西凤县西北之秦岭,往南流经略阳北纳西汉水,入川后在广元昭化又纳白龙江,向南流经南充、合川,至重庆注入长江。全长约1120公里,流域面积88000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流量达2165秒立米。嘉陵江从北自渔溪镇流入区境,向南依次流经渔溪镇、搬罾街道、荆溪街道、舞凤街道、市区,在进入嘉陵区境,境内长26公里。洪水期最大流速为4.09/秒,枯水期最小流速为0.38/秒,洪枯季节河道宽250-2500米,洪枯水位相差7.19米。多年平均最小流量115秒立米,洪峰流量为1.35万秒立米。洪枯差117倍。

西充河为嘉陵江西岸支流,源于西充太平壁山垭西南。全长96公里,流域面积769平方公里,平均比降1.75‰。多年平均流量6.3秒立米。从顺庆区新复乡入境后,在都尉坝外注入嘉陵江。境内长约29公里。

2.2社会经济概况

2.2.1 行政区划及人口

根据最新的乡镇区划,全区现辖12个街道、6个镇、1个乡,其中:80个城市社区、4个农村社区,231个行政村,幅员面积555平方公里,城市规划面积95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73平方公里,户籍人口64万人,常住人口85万人。

2.2.2 交通

顺庆区位优势独特,是川东北枢纽重镇。顺庆自古具有“西接蜀都、东向鄂楚、北引三秦、南联巴渝”的地域之便,是川东北重要的交通枢纽和信息、科教、物流中心。顺庆是国家二级交通枢纽城市。达成铁路和在建中的兰渝铁路纵贯南北;国、省公路纵横交错,国道212线、318线,已建成的南充绕城高速、成南高速、南广高速、渝南高速,以及在建和即将启动建设的广南高速、南万高速,与南充机场、南充港一起,构建成了便捷、快速、立体的交通网络通道。顺庆还是成都、重庆一个半小时车程辐射区,与成渝构成独特的“一个半小时经济圈”。

2.2.3 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

根据《2019年顺庆区政府工作报告》,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突破400亿元大关,增长9.5%,总量位居川东北第1位,增速高于全省1.5个百分点、高于全市0.5个百分点;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8亿元,增长11.3%。经济结构持续优化,三次产业结构比调整为5.8:45.1:49.1,一产占比低于全市13.2个百分点,二产占比高于全市4个百分点,三产占比高于全市9.2个百分点。经济动能持续转换,新增市场主体7479户,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户,新申请发明专利96件,潆华工业集中区成功创建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我区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先进县、全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县。

顺庆区社会事业发达,是人才荟萃的“洼地”。区内有西南石油大学、西华师范大学、川北医学院等5所高校,各类中等专业学校30多所,十多所国家和省级科研机构,6所省级重点中学和近百所中小学校。拥有南充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两所“三甲”医院。文化、体育、科技、社区工作先后荣获了全省、全国先进区称号。

2.3生态红线

2018 7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川府发〔201824 号),划定13处生态保护红线区块。南充市共计7处生态红线区域,包含南充市顺庆区、高坪区,阆中市,西充县,营山县,南部县,仪陇县。顺庆区生态红线位置已划入禁养区。

2-2 南充市生态红线分布图

第三章基础环境现状

3.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0178月南充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充市顺庆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批复》。按照该文件规定,南充市顺庆区共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9个,其中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4个:第一自来水厂取水点、第二自来水厂取水点、凤仪航电库区、第四自来水厂,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2个:桂花水库、人民水库,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3个:灯台乡供水站、顺河自来水厂、渔溪乡供水站。

3-1 顺庆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表

水厂

或乡镇

水源地

名称

水源地

性质

取水位置

保护区范围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顺庆

城区

嘉陵江

河流

康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一自来水厂取水点30°02′51″N,

108°36′64″E

高坪第二自来取水点以上1000米到髙坪第一自来水厂下游100米的嘉陵江段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高嵌河入嘉陵江口至高坪第二自来水厂取水点以上1000米的嘉陵江段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嘉陵江

河流

康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二自来水厂取水点30°25′67″N105°36′67″E

高坪第二自来取水点以上1000米到髙坪第一自来水厂下游100米的嘉陵江段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高嵌河入嘉陵江口至高坪第二自来水厂取水点以上1000米的嘉陵江段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嘉陵江

水厂

嘉陵江

河流

顺庆区嘉陵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取水口坐标30°96′60″N106°20′99″E

水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1000米(石桥子)处,宽度为嘉陵江航道线至右岸5年一遇洪水水位线(高程:281.57米)的水域;陆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1000米(石桥子)处,宽度为右岸纵深50米范围内的全部陆域

水域范围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米至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5千米处,宽度为嘉陵江航道线至右岸10年一遇洪水水位线(高程:281.96米)的水域;陆域范围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米至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5千米处,宽度为右岸纵深200米的全部陆域。一级保护区除外

四水厂

嘉陵江

河流

第四自来水厂取水点水厂30°23′63″N107°34′54″E


水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1000米(石桥子)处,宽度为嘉陵江航道线至右岸5年一遇洪水水位线(高程:281.57米)的水域;陆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米至取水口上游1000米(石桥子)处,宽度为右岸纵深50米范围内的全部陆域

水域范围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米至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5千米处,宽度为嘉陵江航道线至右岸10年一遇洪水水位线(高程:281.96米)的水域;陆域范围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米至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5千米处,宽度为右岸纵深200米的全部陆域。一级保护区除外。

桂花

水库

桂花

水库

湖库

桂花水库灰包山处,取水口坐标

30°03′81″N106°16′74″E

水域范围为以取水点为中心,半径300米范围内的水域;陆域范围为以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半径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水域范围为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全部水域;陆域范围为桂花水库集雨区范围,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芦溪镇

人民

水库

湖库

梵殿供水站取水点30°42′87″N109°35′94″E

以取水点为中心,半径300m范围内的水域;以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全部水域;人民水库集雨区范围,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的陆域。

渔溪镇

嘉陵江

河流

凤山供水站取水点30°25′74″N109°74′85″E

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m至取水口上游1000m处,宽度为嘉陵江航道线至右岸5年一遇洪水水位线的水域;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m至取水口上游1000m处,宽度为右岸纵深50m范围内的全部陆域。

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m至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5km处,宽度为嘉陵江航道线至右岸10年一遇洪水水位线的水域(一级保护区除外);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m至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5km处,宽度为右岸纵深200m的全部陆域。(一级保护区除外)。

芦溪镇

井水

地下水

灯台供水站取水点

30°23′73″N107°71′52″E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米范围内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米至2倍影响半径内

共兴镇

井水

地下水

顺河自来水厂取水点

30°14′32″N108°56′64″E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米范围内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米至2倍影响半径内

渔溪镇

井水

地下水

渔溪供水站取水点

30°25′34″N107°12′43″E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米范围内

以取水井为中心,半径30米至2倍影响半径内

3.2自然保护区

依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 号)要求,自然保护区包括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根据调查顺庆区无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

3.3风景名胜区

依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 号)要求,风景名胜区包括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以国务院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名单为准。根据调查顺庆区有西山风景区。

3.4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

南充市顺庆区乡镇行政区划经调整后,辖12个街道(中城街道、北城街道、西城街道、东南街道、新建街道、舞凤街道、华凤街道、和平路街道、潆溪街道、荆溪街道、西山街道、搬罾街道办)、6个镇(芦溪镇、李家镇、共兴镇、金台镇、双桥镇、渔溪镇)。

3.5重要河流、重要湖库

3.5.1重要河流

【嘉陵江】嘉陵江发源于陕西省起凤区秦岭代王山东峪河,属长江上游支流,是长江支流中流域面积最大、长度仅次于汉江,流量仅次于岷江的大河干流。流经陕西省、甘肃省、四川省、重庆市,在重庆市朝天门汇入长江。嘉陵江流域位于顺庆区东部,由南充市蓬安县进入顺庆区境内,由顺庆区都尉坝进入嘉陵区。顺庆区境内干流总长43.82公里。

【西充河】西充河属于嘉陵江一级支流,发源于西充县太平镇壁山垭西南及青狮镇西北的半角山与苦竹垭南坡(西充县境内称作虹溪河、龙潭河)。西充河流域位于顺庆区西南部,西充河在新复乡水池坝村流入顺庆区,河道由西北向东南流经顺庆区华风街道办、新建街道办、西城街道办、东南街道办,在东南街道办汇入嘉陵江。境内干流总长23.31公里。

【潆溪河】潆溪河属于嘉陵江一级支流,潆溪河流域位于顺庆区西南部,潆溪河起点位于共兴镇贾家庙村,河道由西向东流经顺庆区潆溪街道、舞凤街道、荆溪街道,在荆溪街道汇入嘉陵江。境内干流总长39.44公里。

【芦溪河】芦溪河属于嘉陵江一级支流,芦溪河流域位于顺庆区东北部,芦溪河起点位于双桥镇大磨湾村,河道由西向东流经顺庆区双桥镇、李家镇、芦溪镇、金台镇,在搬罾街道汇入嘉陵江。境内干流总长37.92公里。

【渔溪河】渔溪河属于嘉陵江一级支流,渔溪河流域位于顺庆区东北部,渔溪河起点位于渔溪镇铁碑桥村,河道由西向东流经渔溪镇汇入嘉陵江。境内干流总长8.14公里。

3.5.2 重要湖库

南充市顺庆区境内大小水库共计21座,其中:中型水库2座是:桂花水库(李家镇)、永丰水库(芦溪镇),其余全部19座为小型水库(小一型、小二型),包括:菩提垭水库(李家镇)、学平水库(共兴镇)、法华沟水库(共兴镇)、群乐水库(共兴镇)、人民水库(芦溪镇)、梨树垭水库(芦溪镇)、五星水库(芦溪镇)、老鹰寺水库(渔溪镇)、铜鼓沟水库(渔溪镇)、龙城院水库(金台镇)、万福桥水库(金台镇)、李家沟水库(搬罾街道)、里程宫水库(荆溪街道)、祠堂湾水库(潆溪街道)、长远沟水库(新复乡)、贾家沟水库(舞凤街道)、跃进水库(舞凤街道)、劝龙井水库(舞凤街道)、栖乐垭水库(西山街道)。

3.6顺庆区畜禽养殖现状(2019年数据)

3.6.1畜禽养殖场所数量

根据南充市顺庆区农业局201912月初步统计数据,全区共有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2113家,其中规模以上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223家,具体见表3-2。区内畜禽养殖主要以养猪业为主,总计为46679头,其余畜种养殖户较少。

3-2  顺庆区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数量统计表

畜种

养殖规模

户数

小计

总计

50 ~ 500

122

135

223

500头及以上

13

肉牛

10 ~ 100

36

39

100头及以上

3

肉羊

100 ~ 300

12

19

300只及以上

7

肉鸡

2000 ~ 3.5万羽

15

18

3.5万羽及以上

3

肉鸭

2000 ~ 3万羽

3

3

3万羽及以上

0

肉鹅

1000 ~ 1万羽

1

1

1万羽及以上

0

2.5万羽及以上

0

2.5万羽及以上

0

肉兔

200-1000

2

2

1500只以上

3

3

蜜蜂

50—150

3

3

备注:因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数量及养殖畜禽数量均是动态变化的,数据是当时统计时的数据。

3-1 顺庆区不同畜种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数量分布图

3.6.2畜禽养殖分布

顺庆区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分布于9个乡镇(街道),其中搬罾街道、潆溪街道、金台镇、芦溪镇、共兴镇、芦溪镇的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数量居前。据统计,生猪主要养殖区域在搬罾街道、潆溪街道、金台镇、芦溪镇、共兴镇分布较多,肉鸡主要养殖区域在金台镇、新复乡分布较多,鸭养殖区域在芦溪镇分布较多,羊、兔养殖区域分别在芦溪镇、渔溪镇、李家镇分布较多。

3-3 顺庆区各乡镇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数量分布表

乡镇

数 量

所占比例

潆溪街道

14

6%

搬罾街道

29

13%

芦溪镇

48

22%

李家镇

11

5%

共兴镇

53

24%

金台镇

26

12%

双桥镇

18

8%

渔溪镇

9

4%

新复乡

15

7%

合计:

223


3-2 顺庆区各乡镇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数量分布图

3.7 顺庆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

3.7.1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

1)全区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规模养殖场58户,饲养量占34.2%。现建有年处理5万吨的有机肥厂1个、大型中温沼气罐的规模养殖场15个,配套有粪污消纳地3万余亩;粪污处理达标利用的规模养殖场,占18.97%;粪污处理设施单一、配套不全须完善的养殖场47个,占81.03%。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处理利用率达88.1%

2)全区现有养殖专业户约308户,户均猪当量为180头,占养殖总量的32.07%。其养殖粪污经干稀分离,干粪简单堆沤后自用或交邻居用于种植。污水经户用沼气处理后用于种植。其综合处理利用率86.2%

3)全区散户主要集中在李家、双桥、渔溪、新复等片区内的7个乡镇为主,约占养殖总量的23.73%。因受水源供给和交通影响,农户以种植5—8亩地,年出栏10—20头肥猪的规模居多,粪污在粪池中存放腐熟后用于种植,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18%

3.7.2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存在的问题

目前,全区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虽都有配套粪污处理利用等相关设施,但处理能力与粪污产生量并不匹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仅75.1%。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养殖区域布局不合理、部分乡镇养殖场总量过大,需要通过提升现有有机肥厂生产能力,实现粪污异地处理利用。

二是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与饲养规模不匹配、种养结合不紧密、循环利用不充分,且配套的种植基地选用树林、荒坡,无法为养殖企业带来效益,处理粪污依然是养殖业的负担。

三是环境污染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较差,甚至已经形同虚设。基层乡镇缺乏集中运营管理系统,目前畜禽养殖场尚未对污水、粪便和恶臭进行定期监测。已经建成的环保污染治理设施也缺乏环保技术的更新和比选,有的排污管因消纳不力而涨破管道,有的因投入成本过高而停止使用,有的堆放裸露导致局部环境问题突出,养殖污染治理任务依然艰巨。

四是粪污资源化利用成本高,对政府依赖性大。加之农村劳动能力弱,农户使用畜禽粪便还田的积极性降低,畜禽粪便得不到及时消纳,直排、偷排现象时有发生。

五是宣传教育不够,部分养殖业主治理粪污意识不足,粪污资源化利用意识淡薄,无变废为宝的理念。

3.8 土地承载力测算

3.8.1 猪当量

指用于衡量畜禽氮(磷)排泄量的度量单位,1头猪为1个猪当量。1个猪当量的氮排泄量为11kg,磷排泄量为1.65㎏。按存栏量折算:100 头猪相当于15 头奶牛、30 头肉牛、250 只羊、2500 只家禽。生猪、奶牛、肉牛固体粪便中氮素占氮排泄总量的50%,磷素占80%;羊、家禽固体粪便中氮(磷)素占100%

3.8.2 测算原则

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以粪肥氮养分供给和植物氮养分需求为基础进行核算。

3.8.3 数据统计

根据2019年顺庆区农业统计年鉴,确定主要农产品、经济作物、水果及畜牧业生产情况。

3-4 顺庆区2019年主要农产品、经济作物、水果生产情况

种植类型

作物种类

播种面积(公顷)

总产量(吨)

小大田作物

小麦

5254

21336

稻谷

6633

56447

玉米

6489

33257

高粱

31

74

大豆

2402

3298

绿豆

394

603

洋芋

1836

4522

红苕

3471

24016

经济作物

花生

2401

8172

油菜籽

3336

8449

生黄红麻

12

62

甘蔗

91

1763

烟叶

32

48

中草药材

144

1170

芹菜

144

3012

油菜

152

3030

菠菜

288

6264

大白菜

565

21442

卷心菜

493

22712

白萝卜

2065

61501

胡萝卜

240

3649

生姜

51

3630

榨菜头

10

461

黄瓜

230

5845

南瓜

677

19614

冬瓜

115

6316

豇豆

880

2863

四季豆

589

6663

茄子

268

4579

辣椒

1058

15381

西红柿

374

7667

大葱

246

5546

蒜头

682

11776

莲藕

116

2328

食用菌


7184

水果

西瓜

419

4751

香瓜(甜瓜)

18

205

草莓

17

392

527

748

柑橘

1219

10754

419

1368

猕猴桃

50

74

葡萄

32

45

红枣


6

柿子


17

核桃


27

3-5 顺庆区2019 年畜牧业生产情况

牲畜

当年出栏数

期末存栏数

按存栏量折算

猪当量

46679

17740

86550

奶牛

-

5

33

肉牛、役用牛

6900

16600

55333

139700

121500

48600

家禽(含兔)

4908900

3135300

125412

合计:

316028

3.8.4 土地承载力测算

区域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等于区域植物粪肥养分需求量除以单位猪当量粪肥养分供给量(以猪当量计)。

1)区域植物养分需求量(以N计)

根据区域内各类植物(包括作物、人工牧草、人工林地等)的氮养分需求量测算。

区域植物养分需求量每种植物总产量×单位产量养分需求

根据统计数据,并结合《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办牧〔20181号),不同植物形成100kg产量需要吸收氮磷量推荐值计算区域植物养分需求量。根据计算,顺庆区植物养分需求量为5674.832吨(以N计)。

2)区域植物粪肥养分需求量(以N计)

根据不同土壤肥力下,区域内植物氮总养分需求量中需要施肥的比例、粪肥占施肥比例和粪肥当季利用效率测算。

根据统计数据,并结合顺庆区实际情况,按土壤氮养分水平Ⅱ类取值45%,粪肥比例取值50%,粪肥中氮素当季利用率取值25%计算区域植物粪肥养分需求量。

根据计算,顺庆区区域植物粪肥养分需求量为5109.349吨(以N 计)。

3)单位猪当量粪肥养分供给量(以N计)

综合考虑畜禽粪污养分在收集、处理和贮存过程中的损失,单位猪当量氮养分供给量按7.0kg计算。

4)区域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以猪当量计)

根据计算,顺庆区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为729859 头猪当量。2019年,顺庆区畜牧业生产情况按存栏量折合共计316028头猪当量,约占全区土地承载力的43.29%,还有很大的畜禽养殖发展空间。

第四章禁养区划定方案

4.1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川府函〔2011232号)、《南充市主城区嘉陵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20119月)南充市顺庆全区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养区划分包括桂花水库、永丰水库、梵殿人民水库、凤仪航电库区、四水厂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方案如下:

4-1 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养区

所在

乡镇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

性质

取水口经纬度

禁养区范围

备注

李家镇

桂花水库

湖库

106°16′74″E31°03′81″N

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陆域范围,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芦溪镇

梵殿人民水库

湖库

105°94′27″E, 30°97′34″N

芦溪镇

永丰水库

湖库

106° 4′52″E, 30°59′44″N

顺庆区

凤仪航电库区

河流

106°20′99″E, 30°96′60″N

顺庆区

四水厂

河流

106°17′77″E30°93′07″N

1)桂花水库

南充市顺庆区桂花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服务水厂为南充市顺庆区桂花水库片区集中供水工程,取水口位于南充市顺庆区桂花水库库区灰包山处,取水口位置为(106°16′74″E31°03′81″N),该水源地共划分了一级、二级共两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是以取水点为中心,半径300m范围内的水域以及以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二级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全部水域以及桂花水库集雨区范围,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2)梵殿人民水库

梵殿人民水库占地46亩,位于陈家沟21组。取水口位置为(105°94′27″E,30°97′34″N),该水源地共划分了一级、二级共两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是以取水点为中心,半径300m范围内的水域以及以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二级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全部水域以及梵殿人民水库集雨区范围,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3)永丰水库

永丰水库目前还未修建,处于规划阶段,已经拿到规划红线,主要范围为临江寺123456社、老虎嘴村23456队及打锣山村345队。取水口位置为(106°4′52″E30°59′44″N)。该水源地共划分了一级、二级共两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是以取水点为中心,半径300m范围内的水域以及以取水口侧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二级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全部水域以及永丰水库集雨区范围,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4)凤仪航电库区

顺庆区嘉陵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于嘉陵江凤仪航电库区。取水口位置为(106°20′99″E30°96′60″N)。该水源地共划分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m至取水口上游1000m(石桥子)处,宽度为嘉陵江航道线至右岸5年一遇洪水水位线的水域;陆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m至取水口上游1000m(石桥子)处,宽度为右岸纵深50m范围内的全部陆域。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m至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5km处,宽度为嘉陵江航道线至右岸10年一遇洪水水位线的水域;陆域范围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m至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5km处,宽度为右岸纵深200m的全部陆域,一级保护区除外。准保护区水域范围长度为二级保护区上游边界至上游5.0km(猫儿溪村)处,宽度为嘉陵江航道线至右岸10年一遇洪水水位线的水域;陆域范围长度为二级保护区上边界至上游5.0km处,宽度为河道右岸纵深与河岸水平距离200m内的全部陆域范围。

5)四水厂取水口(右岸)

四水厂取水口(右岸)引用水源保护地位于搬罾街道小河坝,坐标为(106°17′77″E30°93′07″N)。该水源地共划分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m至取水口上游1100m处,宽度为中泓线至右岸5年一遇洪水水位线的水域;陆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下游100m至取水口上游2200m处,宽度为右岸5年一遇水位线至右岸第一重山脊线之间的陆域。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长度为拟建第二绕城高速桥址(小河坝取水口下游约400米左右)至黑塔沟(风衣电站坝址上游3800m,以河道右岸道路交叉口为界)的河道,宽度为嘉陵江两岸10年一遇水位线之间除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陆域范围长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一致,宽度与二级保护区水域岸纵深50m范围内的全部陆域。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m至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5km处,宽度为嘉陵江航道线至右岸10年一遇洪水水位线的水域;陆域范围长度为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向下延伸200m至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向上延伸2.5km处,宽度为右岸纵深200m的全部陆域,一级保护区除外。准保护区水域范围长度为二级保护区上游边界至上游5.0km(猫儿溪村)处,宽度为嘉陵江航道线至右岸10年一遇洪水水位线的水域;陆域范围长度为二级保护区上边界至上游5.0km处,宽度为河道右岸纵深与河岸水平距离200m内的全部陆域范围。

所有引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划为畜禽养殖禁养区。

4.2 风景名胜区

顺庆区风景名胜区位于主城区内,已按照城镇建成区划为畜禽养殖禁养区。

4.3 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

根据《南充市顺庆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为顺庆区北城、中城、西城、东南、和平路、新建、西山、舞凤、华凤、潆溪、荆溪、搬罾12个街道办事处城市建成区等人口集中区域范围内;城镇集镇外的其他机关文教科研区、医疗区为畜禽养殖禁养区。

4-2顺庆区禁养区面积一览表

行政区划

禁养区面积(平方千米)

禁养区面积/顺庆区面积

禁养区范围

中心城区

中城街道

100.36

18.07%

城镇建成区、风景名胜、饮用水源保护区

北城街道

西城街道

东南街道

新建街道

舞凤街道

华凤街道

潆溪街道

荆溪街道

和平路街道

西山街道

搬罾街道

5.12

0.92%

芦溪

7.16

1.29%

李家

5.72

1.03%

共兴

2.14

0.39%

金台

1.72

0.31%

双桥

1.18

0.21%

渔溪

16.52

2.97%

新复

0.23

0.04%

饮用水源保护区

顺庆区

140.15

25.23%


注:拐点坐标见附图11

4.4 禁养区划定说明

两种及以上不同类型的禁养区相互重合,以禁养区面积较大的划定范围执行。

4.5 禁养区划定结果

顺庆区辖区面积555.5平方千米,禁养区面积140.15平方千米,占总面积25.23%

南充市顺庆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共3大种类,包括重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全区共划定禁养区27个,总面积140.15平方千米;其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养区11个,合计25.75km2(重要风景名胜区禁养区域1个;“西山风景区”属于顺庆区中心城区禁养区范围内,不重复计算面积);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禁养区16个,合计114.4km2(与其他不同类型禁养区重叠部份不重复计算面积)。

1-9-1顺庆区禁养区范围一览表

禁养区

类型

禁养区范围

禁养区面积

km2

要求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陆域范围,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

25.75

1)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养殖场;

2)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注:畜禽粪便、养殖废水、沼渣、沼液等经过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不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属于排放污染物)。

重要风景名胜区

西山风景区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的陆域范围。

属于顺庆区中心城区禁养区范围内

1)重要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禁止建设养殖场,非核心景区禁止建设没有污染排放的养殖场;

2)自然保护试验区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注:畜禽粪便、养殖废水、沼渣、沼液等经过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不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属于排放污染物)。

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

中心城区全域、工业集中区、化工园区以及城镇建成区内的陆域范围。

114.4

中心城区全域,工业集中区、化工园区以及城镇建成区内的陆域范围禁止建设养殖场。

第五章工作要求

5.1工作目标

按照污染防治工作要求,顺庆区已于20171231日前对禁养区内确需关闭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完成全部关停搬迁任务。2019年以来,在不断加强禁养区内畜禽散养户的日常监管,做到散养畜禽不超规模,畜禽粪便有效利用,决不能出现规模养殖场。

5.2责任分工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街道)政府负责禁养区内日常监管,一经发现有复养、新建养殖场、新建养殖专业户、原散养户扩大养殖量等养殖违法行为,立即组织人员,要求养殖业主限期关闭搬迁,不能限期完成关闭搬迁的,应向区人民政府上报强拆方案,各相关部门配合乡镇(街道)政府完成拆除。

环保和农业部门负责对拒不关停或搬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并报区政府。农业部门负责限期责令禁养区内应关闭或搬迁的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交回已发放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予以注销。

5.3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

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是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央环保督查最关注的重点工作,是区委区政府2017年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完成的大型环保工程项目,我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得来不易,必须巩固。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务必高度重视,切实监管好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情况,处置好养殖违法行为。采取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标语等方式,加大畜禽养殖禁养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座谈会、进村入户等活动,大力宣传禁养区管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相关规定。让养殖从业人员理解、支持、参与到工作中,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 制定畜禽养殖发展规划

坚持“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循环养殖”的产业发展思路,突出畜禽养殖可持续发展与循环经济理念。区规划、建设、农业、环保、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各施其责,强化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管理,合理调整畜禽养殖区域布局;实施畜禽养殖区域控制和总量控制,优化畜禽养殖方式和养殖结构;以产业项目、政策扶持等形式,鼓励建设粪污治理设施设备配套的大中型、标准化畜禽规模养殖场,引导畜禽散养农户自觉处理粪污的行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畜禽养殖废物综合利用、促进生态养殖、生态农业的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

3. 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围

各级有关部门在制定畜禽发展规划和布局畜禽养殖场(小区)时,应当严格执行禁养区划定范围,充分考虑城镇建设规划、饮用水水源保护、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范围及重要水库等相关环境敏感区的现状及发展变化情况,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

4. 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准入审批制度

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选址必须符合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不在禁养区范围内且满足防疫条件,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影响备案登记,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产生的污染物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年出栏生猪5000 头(其他畜禽种类按猪单位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他的进行环境影响备案登记。

5. 殖禁养区管理

1)禁养区内严禁新建、改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2)禁养范围内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污染物排放要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并限期完成搬迁或依法关闭;

3)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搬迁、关闭完成后,各乡镇要加强对治理情况的巡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坚决防止“反弹”、“复养”现象发生;

4)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畜牧、环保、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6. 加强巡查

为更有效地管理好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情况,各乡镇(街道)要落实巡查责任人、划分巡查责任范围,定期不定期组织巡查。

第六章保障措施

6.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是保护和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依据,区政府将根据划分要求落实责任制,严格执行本区域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制定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位,坚决杜绝不履职不尽责现象发生。

6.2整体联动,统筹协调

顺庆区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建立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推进联席会议机制,定期举行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的良好工作局面。

6.3广泛宣传,公众监督

区内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加强对区域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报道,及时曝光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畜禽养殖污染事件和治污典型。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广大群众理解支持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实施。

6.4严格督查,落实法规

区政府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执行纳入各乡(镇)及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区委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将适时对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划定方案顺利实施。禁养区划定后,各乡镇、部门要严格按照划定区域,不得在禁养区新建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6.5树立典型,稳步推广

区环保局、农业局等部门应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指导和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大力推广干湿分离、沼气化处理、有机复合肥加工、养殖—沼气—种植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用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进一步加大畜禽粪尿综合利用力度,促进畜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第七章附则

7.1 方案要求

本方案公布后,新增需依法划定禁养区的,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划定禁养区,应予以保护。

7.2 划定期限

以 2019年为基准年,划定期限为5年,202031日—202531日。规划期内,当城镇建成区、水源保护区等出现调整的时候,参照划入禁养区。禁养区划定后原则上五年内不做调整,确需调整的,根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和新的要求进行调整,原方案同步废止。

附表1

南充市顺庆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范围总表

划定类型

划定范围

相关要求

禁养区

北城、中城、西城、东南、和平路、新建、西山、舞凤、华凤、潆溪、荆溪、搬罾12个街道办事处、芦溪镇、李家镇、共兴镇、金台镇、双桥镇、渔溪镇城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区域。

禁养区内禁止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

禁养区内确需关闭的和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限期自主关闭拆除,逾期将依法强制关闭拆除。

桂花水库、梵殿人民水库、永丰水库、凤仪航电库区、江西取水口(右岸)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水域和沿岸纵深200米内的陆域)

机关、学校、科研(种养殖试验区除外)、医院、疗养院、敬老院、文化体育场馆等人口集中区域范围内。

风景名胜区(西山风景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区域范围。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的区域。

附表2

南充市顺庆区畜禽养殖禁养区拐点坐标

所在区域

图斑
编号

禁养区范围

面积
(平方千米)

坐标编号

拐点坐标(WGS-84

X

Y

顺庆区
中心城区

26

建成区范围内

99.961507

1

1100969

2420962

2

1101297

2420164

3

1104201

2417764

4

1105545

2417846

5

1105029

2419494

6

1108438

2417574

7

1106552

2409558

8

1105183

2409727

9

1104038

2407073

10

1105134

2405915

11

1103558

2405148

12

1101093

2408238

13

1098998

2408620

14

1098649

2409808

15

1099395

2411479

16

1099905

2411899

17

1099740

2412904

18

1098965

2414115

19

1099974

2414401

20

1100317

2415161

21

1101596

2414424

22

1101111

2416842

23

1099621

2416297

24

1096401

2418969

25

饮用水源保护区

0.399809

1

1106830

2419499

2

1107214

2419355

3

1107139

2418988

4

1106922

2418835

5

1106643

2418851

6

1106419

2419146

7

1106645

2419375

搬罾街道

24

饮用水源保护区

0.370307

1

1107896

2420677

2

1108000

2420390

3

1107871

1107871

4

1107457

1107457

5

1107359

1107359

6

1107562

1107562

29

饮用水源保护区

0.303361

1

1109330

2421215

2

1109330

2420758

3

1109133

2420636

4

1108839

2420440

5

1108730

2420754

6

1108776

2421050

7

1109104

2421231

22

建成区范围内

2.943036

1

1110835

2420789

2

1112400

2420307

3

1111964

2418551

4

1110240

2419416

23

建成区范围内

1.490227

1

1110051

2418046

2

1110376

2418805

3

1111203

2418447

4

1112071

2417365

5

1111003

2417402

芦溪镇

9

饮用水源保护区

2.396468

1

1102405

2431705

2

1102723

2431713

3

1103462

2430281

4

1103485

2429491

5

1102503

2429599

6

1102187

2430203

7

1101734

2430657

8

1102153

2431065

10

建成区范围内

0.160812

1

1096601

2429815

2

1096998

2429759

3

1097182

2430040

4

1097078

2430249

5

1096880

2430488

6

1096640

2430365

7

1096592

2430038

8

1096601

2429815

芦溪镇

12

饮用水源保护区

0.968038

1

1106845

2426300

2

1107207

2425946

3

1107215

2425663

4

1107340

2425579

5

1107004

2424786

6

1106638

2425033

7

1106390

2425047

8

1106648

2425564

9

1106379

2425732

13

建成区范围内

0.165247

1

1102940

2427900

2

1102911

2427808

3

1102395

2427390

4

1102295

2427464

5

1102250

2427243

6

1102208

2427378

7

1101845

2427568

8

1101860

2427668

9

1102145

2427489

10

1102102

2427698

11

1102229

2427570

14

饮用水源保护区

0.341773

1

1100911

2428635

2

1101092

2428700

3

1101416

2428483

4

1101460

2428245

5

1101381

2428030

6

1101123

2427954

7

1100872

2428146

8

1100842

2428361

27

建成区范围内

3.137487

1

1108233

2427069

2

1107245

2426100

3

1106769

2426390

4

1106650

2426829

5

1107007

2427459

6

1107302

2428699

7

1107827

2429264

8

1107822

2427740

李家镇

3

建成区范围内

1.88040863

1

1108951

2440143

2

1109475

2439189

3

1108784

2438735

4

1108586

2437790

5

1108102

2437811

6

1108042

2438284

7

1108336

2439188

8

1108267

2439737

4

饮用水源保护区

3.45634601

1

1111217

2438641

2

1111177

2436849

3

1112063

2435999

4

1111277

2435245

5

1110612

2436036

6

1110595

2437372

7

1110786

2438399

5

建成区范围内

0.12683806

1

1113209

2436629

2

1113381

2436262

3

1113052

2436319

4

1113083

2436456

5

1113030

2436721

6

1113239

2436955

7

建成区范围内

0.25022643

1

1108192

2434320

2

1107903

2434014

3

1108213

2433797

4

1108306

2433497

5

1108142

2433325

6

1108108

2433036

7

1107970

2433348

8

1108141

2433564

9

1107674

2433965

共兴镇

15

饮用水源保护区

0.34203206

1

1099861

2429293

2

1100333

2429158

3

1100166

2428902

4

1100247

2428632

5

1099965

2428555

6

1099663

2428519

7

1099709

2428787

8

1099685

2428946

9

1099707

2429035

共兴镇

18

建成区范围内

1.8052998

1

1095597

2423073

2

1096202

2423093

3

1096684

2422691

4

1097278

2421481

5

1096858

2421159

6

1096383

2421687

7

1095670

2421981

8

1095393

2422683

金台镇

11

建成区范围内

0.16751881

1

1108919

2424846

2

1109293

2424581

3

1109245

2424434

4

1109056

2424415

5

1108876

2424211

6

1108849

2424339

7

1108749

2424196

8

1108717

2424405

9

1108874

2424500

19

饮用水源保护区

0.69184028

1

1104228

2423021

2

1104456

2422958

3

1104910

2422346

4

1104683

2421976

5

1104392

2421889

6

1103978

2422280

7

1104036

2422734

20

建成区范围内

0.85816911

1

1106183

2424013

2

1106433

2423951

3

1106554

2423311

4

1106510

2422779

5

1106128

2422699

6

1105295

2423004

7

1105759

2423472

双桥镇

1

建成区范围内

0.608419

1

1102249

2438329

2

1102491

2437759

3

1101472

2437523

4

1101190

2437894

双桥镇

2

建成区范围内

0.26431862

1

1105967

2438873

2

1105783

2438588

3

1105281

2438458

4

1105076

2438631

5

1105172

2438882

6

1105431

2438808

7

1105644

2438931

8

建成区范围内

0.3116797

1

1101806

2434990

2

1102234

2435022

3

1102780

2434167

4

1102441

2434153

5

1102100

2434519

6

1101854

2434623

渔溪镇

21

饮用水源保护区

16.2438124

1

1112674

2421664

2

1111324

2423203

3

1111908

2422653

4

1112990

2427256

5

1116657

2428748

6

1119323

2427315

7

1120584

2427992

8

1121222

2428659

9

1120862

2429207

10

1121666

2429703

11

1121979

2428075

12

1118237

2425642

13

1112910

2425442

28

建成区范围内

0.27367249

1

1119411

2428454

2

1120126

2428418

3

1120194

2428162

4

1119547

2427885

新复乡

17

饮用水源保护区

0.23654313

1

1092655

2423515

2

1092878

2423180

3

1093191

2423327

4

1093283

2423512

5

1093233

2423696

6

1093100

2423778

7

1092655

2423515

附图1

附图2

附图3

附图4

附图5

附件6

附图7

附图8

附图9

附图10

附图11

附图12

附图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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