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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南充市顺庆区赋予乡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清单><南充市顺庆区赋予乡镇 (街道)区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解读

时间:2023-12-01 11:13 | 来源:顺庆区司法局

一、起草背景

为深化基层扩权赋能,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根据《南充市司法局 中共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街道)行使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工作的通知》和省市“一片区一清单”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顺庆区赋予乡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清单第一批和第二批进行调整和更新,编制调整后形成《南充市顺庆区赋予乡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清单》《南充市顺庆区赋予乡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二、起草过程

区司法局、区委编办印发《关于征求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将《南充市顺庆区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清单(2021年本)》《南充市顺庆区赋予乡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清单(第二批)》发送至区级相关赋权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征求调整意见,经过意见收集汇总,结合我区实际,形成了调整后的《南充市顺庆区赋予乡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清单》《南充市顺庆区赋予乡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并按程序报区政府同意后发布。

三、主要内容

经调整,《南充市顺庆区赋予乡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清单》《南充市顺庆区赋予乡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共涉及赋权事项147项。包括行政处罚105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检查23项,行政奖励6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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